绥江县人民法院
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本院队伍建设,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本院工作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绥江县人民法院合同制书记员2名。具体岗位职责如下:
书记员岗位:从事案件记录、送达、卷宗整理、装订归档等审判辅助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公道正派,品行端正;
3.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书记员需掌握电脑操作技能,能熟练运用 Word、Excel 等办公软件,能够准确、快速进行文字、数据录入和编辑;
4.年龄 18 周岁以上35 周岁以下(1988 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
5.五官端正,无口吃、重听、色弱等不适宜从事本岗位工作的疾病和缺陷,符合 法院工作人员体检标准要求;6.正式录用后,服从组织安排。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党籍或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司 法辅助人员情形的。
三、用工方式
合同制工作人员不纳入单位正式编制,采用签订劳动合同的方式进行管理使用。试用期 2 个月,试用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劳动者履行合同期间违反管理规定或不能胜任工作或经年终考核不称职的,绥江县人民法院将按照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 2023 年10月9日至 10月13日(上午8:00至11: 30;下午14: 30 至17:3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 绥江县人民法院政治部 (401 室 ),联系电话: 0870-7626402
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二)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 (毕业证、身份证、户口册 ) 进行现场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现场填报《绥江县人民法院招聘人员报名表》,等候考试通知。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三部分,分为 100 分笔试占总成绩 30%,技能测试占总成绩 30%,面试占总成绩40%。
(一) 笔试
笔试重点考察文化基础、法律常识、时事政治,不指定复习参考书,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 技能测试
报考书记员岗位人员需要参加操作技能测试,考察报考者使用计算机速记、速录以及文档编辑能力。时间及地点: 另行通知
(三) 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报考者的自我认识、逻辑思维、综合知识水平、组织协调、随机应变能力、心理素质和口头表达能力。
时间及地点: 另行通知
(四)公布总成绩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 x30%+技 能测试成绩x30%+面试成绩x40%,综合成绩将在绥江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及网站进行公示。
(五)体检、考察和聘用
按照综合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和拟招聘人数1:1 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要求和程序执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绥江县人民法院统一支付。
考察主要从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体检和考察阶段有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向后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
按照综合成绩排序,结合体检和考察情况,院党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绥江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及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 3 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聘用,
(六) 签订聘用合同
被聘用的合同制书记员,试用期 2 个月。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与绥江县人民法院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六、工资待遇
新招聘合同制人员试用期 2个月,每月工资 1600 元,试用期满每月工资 4000 元 (含各类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绩效奖励 )。工作期间,配备必要工作制服、办公电脑,享受工会福利。
七、招聘纪律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2.招聘过程中发现对申报材料信息填报不真实或弄虚作假等舞弊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3.招聘工作期间,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绥江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招聘工作信息,保持联络电话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本公告由绥江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绥江县人民法院
2023年10月8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2oDZG_TyVNv0NOYhyA9qd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