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太平新城投资有限公司是2006年4月14日经安宁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现就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选聘。
二、招聘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及待遇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较强责任心;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 | 年龄 | 招聘条件 | 备注 |
综合文秘 | 1人 | 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30周岁以下(即1985年1月1日后出生) |
1.汉语言文学、文秘、行政管理、人事管理相关专业。 2.熟练掌握电子办公软件操作,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与写作能力。 3.有机关文秘工作经验者优先。 |
1.同等情况下,对安宁市和太平新城街道户籍报考者优先选聘。 2.招聘单位不提供住宿安排。 |
宣传干事 | 1人 |
1.汉语言文学、新闻传播、新闻编辑及相关专业。 2.熟练掌握电子办公软件操作,善于协调沟通,具备一定的文字材料处理能力。 3.中共党员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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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管理 | 1人 |
1.计算机、工商管理及相关专业 2.熟练掌握电子办公软件操作,具备计算机、文印设备一般故障排除能力 3.具有才c1及以上驾驶执照。 |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其他不宜报考的。
(四)待遇
待遇遵照公司岗位薪酬管理制度实施,按规定购买五险一金,享受有关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安宁市太平新城门户网站及太平新城街道辖区宣传公示栏面向社会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公开报名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与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报名人员填写招聘报名表(附后)并张贴彩色免冠电子证件照,招考单位组织进行报考人员资格初步审查,报考人员资格审查通过者,由招考单位电话通知现场资格审查。
1.报名阶段
(1)报名时间:2015年2月5日至2015年3月15日。
(2)报名地点:安宁市太平新城街道办综合办公楼416室。
(3)招聘报名表投递电子邮箱:113292470@qq.com。
(4)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5)不符合报考资格人员不作个别回复。
2.现场资格审查
通过初审资格报考人员由招考单位电话通知本人携带相关资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3月16日至2015年3月20日(节假日除外)。
(2)资格审查地点为:安宁市太平新城街道办综合办公楼416室。
(3)现场资格审查材料: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普通高等院校大中专应届毕业生提交就业推荐表;在职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本人户口证明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半寸免冠照片2张。
(4)通过资格审查者现场核发准考证。
(二)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基础知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按照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与面试分值分别占比60%和40%。
1.笔试考核
(1)笔试时间为:2015年3月21日9:00 —11:00
(2)笔试方式与内容:笔试采取百分制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岗位知识及综合能力考察。
2.面试考核
每个岗位笔试成绩前3名进入面试
(1)面试时间为:2015年4月前。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
(三)公示聘用
1.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在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安宁市太平新城门户网站及太平新城街道办事处公示栏公示参加面试人员综合成绩及拟聘人员名单。
2.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拟聘人员自行前往安宁市内任一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行承担),提供体检健康证明方能录用,原在职人员需提供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未能提供相关证明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组织人员按程序替补。
3.拟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为每月1000元,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由太平新城投资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购买职工五险一金,按公司职工待遇办理相关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安宁市太平新城投资有限公司负责解释。联系咨询:吴红昌电话:0871-68615586。
(二)招聘报名材料由公司在招聘结束后统一销毁,不再返还个人。
(三)本次招聘考试由安宁市纪委第七纪工委全程参与监督。
监督电话:0871-68611749。
安宁市太平新城投资有限公司
2015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