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川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为满足日常工作需要,推进剑川县消防救援大队队伍建设,我单位现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工作遵循自愿报名,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以及严格按照《大理州消防救援支队机关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管理办法(试行)》、《剑川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管理办法(修订)》实施。
一、招聘专职消防员2名
二、招聘管理标准
专职消防员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救援人员一并实行“准军事化、准现役”管理,24小时备勤,主要从事灭火救援、执勤值班、接警调度、消防安保等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2.热爱消防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3.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符合体检标准;
4.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审查合格;
5.本人自愿:签订合同后服从组织分配,安心工作,发挥专长。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有消防部队服役经历、退役士兵以及地方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员优先。
(二)因消防工作需要,仅限男性。
(三)专职队员要求: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18周岁至30周岁.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收:
1.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组织或参加非法组织的;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包括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治安处罚或信用惩戒的,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受到开除公职、军籍、党籍、团籍、学籍等处分或曾被解聘、开除、辞退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待遇保障
执行《剑川县消防救援大队管理规定》,相关待遇保障随国家及省市县有关专职消防队员保障标准的调整而调整:
(一)工资待遇:
工资标准根据县财政保障、大队工作任务和专职消防员岗位实际发放。
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通过转正后签订劳动合同。
(二)保险保障:
正式录用后,依法办理缴纳城镇职工医疗、失业、养老、工伤和大病等社会保险,并缴纳人身意外保险。每年统一安排到医院进行体检一次,体检费用由单位承担。
(三)休假待遇:
1.工休假。每月休息4天,路途遥远的加1天路途。(实行全天24小时工作制)。
2.婚产假。结婚当年享受一次婚假10天,在配偶分娩当年,享受护理假30天。
3.年休假。工作满一年以上的专职消防员可以依法享受每年20天的带薪年假。
(四)其他保障:
1.工作期间,食宿、服装、被装均由单位免费提供。
2.对在工作中表现优秀,达到一定条件的,可优先推荐参加应急管理部门统一组织的消防员招录考试及驾驶员培训。
(五)未尽事宜以签订的正式劳务合同内容为准。
五、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5日至12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现场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其他符合岗位要求的证书等原件及A4纸复印件。线上报名提供个人简历及相关证书扫描件,大队将按照招聘条件现场组织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通知进入聘用考核。网上报名材料投递至邮箱:1344894267@qq.com,报名时间以投递邮件时间为准,逾期报名无效。
(三)报名咨询电话: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剑川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联系人:0872-4521347(值班室),郑晓明站长联系电话(15752116422)。
六、招聘流程
(一)报名审查。报考人员报名后,由剑川县消防救援大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电话通知参加面试。
(二)面试。由剑川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包括自我介绍、提问互动、能力测试。
(三)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包括1000米跑、单杆引体向上、俯卧撑和仰卧起坐,成绩评定考核时统一通知。
(四)政治审查。由剑川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在派出所进行,如政审不通过,将取消报考人的资格,按照综合成绩排名进行替补。
七、聘用
经大队研究确定为被聘用人员后一周内安排上岗,进入试用期。试用期满经鉴定合格的,正式聘用,按国家有关规定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八、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剑川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872-4521347(值班室)。
竭诚欢迎有志于消防事业的人员踊跃报名。
剑川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3年12月14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a2PZVrwZO7HIRhE64W4Fv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