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井镇人民政府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为妥善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根据黑井镇人民政府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招聘。
二、招聘范围、对象、应聘条件及资格审查
(一)户口、年龄及性别要求
限黑井镇户籍,45岁以下,男女不限。
(二)招聘对象
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应聘:
1.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不限户口);
3.有劳动能力的城镇残疾人;
4.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城镇人员;
5.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高校毕业生(不限户口);
(三)应聘条件
1.学历要求:高中以上学历;
2.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德优良,无不良记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资格审查
符合上述范围、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必须经过资格审核和认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后,方可参加报名。
资格审查内容包括:户口性质,是否处于失业状态且失业时间是否达到规定时间;失业期间是否有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记录;是否有重复享受公益性岗位安置情况;是否创业、是否为企业股东、监事、经理等企业高管身份。
三、招聘岗位、人数、工作地点
(一)招聘岗位:黑井镇人民政府养老保险协办员。
(二)招聘人数:1人。
(三)工作地点:黑井镇人民政府。
四、待遇情况
(一)岗位工资:月薪1840元、购买五险。
(二)合同期限:服务期内合同1年1聘。
五、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A4规格。
六、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15日(周末、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黑井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七、公示、聘用
经过面试确定公示拟聘用人选,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到人社部门进行就业登记和劳动用工备案。
八、招聘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女士,联系电话:18287885773。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黑井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黑井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XoGz-nXTfJ0ZiMhrDLCTK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