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信县人民检察院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辅警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公平、自愿、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辅警4名(安保2名、驾驶员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领导、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无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行政拘留或被开除工作、开除军籍等不良记录。
(三)遵守工作纪律和有关管理规定,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工作责任心,听从指挥,吃苦耐劳,服从管理,善于与人沟通。
(四)年龄在18至45周岁以内(即1979年4月16日至2006年4月16日之间出生)的男性公民。
(五)初中及以上学历。
(六)五官端正,身体健康,矫正后视力4.8以上,体重50公斤以上,身高1.65米以上。无残疾、文身、明显疤痕,无传染性疾病,本人及三代以内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和其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疾病病史。
(七)应聘驾驶员岗位需持有C1及以上汽车驾驶证且驾龄4年以上,退伍军人、具有专职驾驶经验者优先聘用。
(八)应聘安保岗位如已购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
(九)体检、政审合格。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符合报名或聘用条件的情形
(一)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或者被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辞退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四)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国家工作人员、退休人员以及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劳动服务关系人员。
(六)有其他不适宜担任合同制辅警情形的。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4月19日17点以前。
2.地点:威信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405室)。
3.咨询电话:0870-6124917。
4.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采用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5.报名时应提交的材料: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户口信息复印件的户主页与本人信息页应在同一页面),若有退伍证需同时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②近期免冠一寸彩照3张;③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及无吸毒史证明原件;④报名者需填写《威信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辅警报名表》,一式三份(表格在威信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上自行下载)。提交以上材料,经过审查合格后,取得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6.报名时所提供的证件资料,以及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聘用资格。
(二)面试
采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服务意识、语言表达、随机应变等能力,满分100分,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并按面试成绩依次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
(三)体检
根据考试情况,按招聘计划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四)公示
体检工作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威信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上公示3个工作日。
(五)递补
因体检、公示存在问题出现缺额的,按面试情况进行递补。
五、待遇和管理
待遇面议。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经审查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事宜
(一)招聘过程中发现申报材料信息不实,出现弄虚作假以及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以上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招聘工作期间,报名人员应及时关注招聘工作信息,保持联络电话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三)本公告如有变动,以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七、本《公告》由威信县人民检察院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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