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浩特卷烟厂拟录用和备选人员公示
按照红云红河集团2015年毕业生招聘计划及相关安排,集团招聘的各项程序已完成,根据考试成绩排名,现将乌兰浩特卷烟厂拟录用和备选人员名单进行公示(若拟录用人员放弃签约,则按备选意见依次递选录用),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5年3月16日至2015年3月22日
公示期间,应聘者或其他人员认为公示人员存在问题的,可以实名向乌兰浩特卷烟厂纪检监察科反映,由纪检监察科作出处理。
此外,国内大学本科生英语四级成绩须经国家专业机构进行核查,经查实成绩不符者将取消录用资格。
乌兰浩特卷烟厂纪检监察科电话:0482-8499366
通信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经济开发区中央大路8号乌兰浩特卷烟厂纪检监察科
邮编:137400
附:乌兰浩特卷烟厂拟录用和备选人员名单
2015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