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江县森林火灾扑救专业队伍暨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人员招聘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进一步提升全县综合应急救援能力,按照《绥江县森林火灾扑救专业队伍暨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组建方案》要求,经绥江县人民政府同意开展人员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职责
(一)岗位:战斗员(30名)
(二)职责:
1.火灾扑救。承担火灾现场的灭火救援工作,如森林、草原、民房等火灾类扑救。
2.应急救援。承担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如交通事故、煤气泄漏,地震、洪涝、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故处置。
3.灾害防范。定期开展日常消防检查、森林防火、气象等灾害巡查;开展消防安全、自然、气象灾害防范宣传培训和法律法规普及;辖区灾害防御和应急管理,制定完善灾害事故预案,定期组织开展灾害事故处置演练;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落实安全责任制,针对发现的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4.其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男性,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战斗员岗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有部队服役经历的可放宽至35周岁。
(四)具有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优先聘用。
(五)身高165cm以上。
(六)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七)在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有技术专长(新闻宣传报道、文秘写作、体育等)的,具有灭火救援相关工作经历(有证书等相关证明)的,持有机动车辆维修或消防器材装备维修技能等证照者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需提供证明材料)。
三、招聘有关要求
(一)所有应聘人员均不受户籍限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的;
4.受过党(团)、政纪处分的;
5.直系亲属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有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立案审查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正在服刑者;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者;
6.具有不适合从事消防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工资待遇及人员管理
(一)工资待遇严格按照《绥江县森林火灾扑救专业队伍暨综合应急救援队伍队员管理办法》绥消(2024)15号执行。
(二)根据工作性质,发放工作期间的四季服装。
(三)森林火灾扑救专业队员实行2工资待遇及人员管理4小时值班备勤和准军事化管理。按国家及队伍有关规定享受婚假、护理假、月休和年休假。
(四)工作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意外等保险,(六险一金由单位及个人缴纳部分组成),每年组织健康体检。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1.采用网络报名。报名人员自行下载填写《绥江县森林扑火队报名表》,发送至QQ邮箱:2944352122@qq.com。
2.报名时间:2024年4月30日至5月10日。
3.咨询电话:18869552407、18869503119
(二)现场复核时间:5月11日
本人携带户口簿、本人身份证(退伍军人提供退伍证)、毕业证(学历证明)、体检报告(由县级以上公立医院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其他相关材料到绥江县消防救援大队进行现场复核。
必备材料:
1.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原件和1份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和1份复印件;
3.证件照1张(1寸白底);
4.县级(含)以上公立医院体检报告
5.退伍证明材料原件和1份复印件;
6.立功授奖材料(证章、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需提供有效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验证并打印),本科以上学历需提供学位证和1份复印件;
报名注意事项: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报名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六、体能测试安排
(一)参加体能测试人员:现场复核通过人员。
(二)时间:另行通知。
(三)地点:绥江县消防救援大队(绥江县中城镇马鞍街6号)。
(四)测试项目:引体向上、1000米跑、俯卧撑、仰卧起坐。
七、体检安排
(一)参加体检人员:体能测试通过人员。
(二)时间:另行通知。
(三)地点:绥江县人民医院。
(四)体检项目:与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体检相同。
八、面试
(一)参加面试人员:体检合格人员。
(二)时间:另行通知。
(三)地点:绥江县消防救援大队(绥江县中城镇马鞍街6号)。
九、聘用
根据体能考核成绩择优录取,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应按通知要求报到,试用期为一个月。未能通过考核或未能完成试用期任务的,不予聘用。
注: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绥江县消防救援大队,欢迎有志于消防事业的人员踊跃报名。
附件:《绥江县森林扑火队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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