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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昭通市纪委宣传教育中心2015年选调事业人员通告

[日期:2015-03-20] 来源: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中共昭通市纪委纪检监察宣传教育中心

公开选调事业人员通告

为吸纳优秀人才,充实市纪委纪检监察宣传教育中心事业人员,经市委组织部批准,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事业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岗位

此次市纪委纪检监察宣传教育中心公开选调宣传文秘岗位事业人员3名。具体要求详见选调简章。

二、公开选调范围

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全市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具有公务员身份的报考人员,选调后不保留公务员身份,并须本人书面承诺放弃公务员身份)及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三、公开选调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团结合作意识强,敢于担当,群众公认。

(二)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2013年3月20日前参加工作),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9年3月20日以后出生),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要求和其它选调条件,能胜任岗位工作,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的;

4、属工勤人员的;

5、不宜参加事业单位公开选调的其它情形。

四、公开选调程序

公开选调严格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体检、确定选调对象及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在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同意的前提下均可报名。报名者如实填写《昭通市纪委纪检监察宣传教育中心公开选调事业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并贴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红底彩色照片(报名表可通过红色扎西网、昭通纪检监察网、昭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下载)。

2、报名时除提交报名表一式两份和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红底彩色照片4张外,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和相关部门出具的报名者相关工作年限及报名者所在单位编制性质的证明。

3、报名时间:2015年3月31日至4月2日。

4、报名地点:市纪委组织部(昭阳区公园路45号)。联系人:罗美;电话:0870-2123213。

(二)资格审查

市纪委负责对报考人员的条件资格予以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发给准考证。

公开选调人数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不得低于1:3,低于1:3的,此次公开选调不再进行。

(三)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分析能力、文字综合写作能力和业务素质能力。笔试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也不指定或委托任何一家培训机构进行此次公开选调事业人员的考前培训。

2、笔试时间:2015年4月19日上午9:00—11:30。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面试

1、笔试结束后,由市纪委根据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以公开选调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考官由市纪委公开选调事业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在市纪委有关人员中抽取3人,从市纪委以外的人员中抽取4人,共7人组成面试考官小组。面试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能职责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最低分数控制线为70分。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考生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进行加权合成。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考生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组织考察和体检

1、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公开选调人数与考察人数1:2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市纪委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和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若考察中出现考察不合格人员时,按参加面试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并对递补人员进行考察。

2、考察合格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考录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的,可从考察合格人员中递补一次。

(六)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市纪委常委会根据综合成绩、组织考察情况、体检结果研究决定拟选调对象,并在红色扎西网、昭通纪检监察网、昭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选调的,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公开选调的有关信息通过红色扎西网、昭通纪检监察网、昭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发布,请报考人员注意查看。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陆上述公布的网站了解公开选调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通畅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二)报考人员有伪造、涂改证件或公开选调过程中有作弊行为的一律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从事公开选调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办事程序,依法办事,公道正派,保守秘密。违反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市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对此次公开选调事业人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对违纪行为可向市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反映,举报电话:0870—2125883。

咨询电话:0870—2123213或2127506。

附件:

1.2015年昭通市纪委纪检监察宣传教育中心公开选调事业人员简章;

2.昭通市纪委纪检监察宣传教育中心公开选调事业人员报名表;

3.昭通市纪委纪检监察宣传教育中心公开选调事业人员同意报考证明;

4.昭通市纪委纪检监察宣传教育中心公开选调事业人员工作经历证明;

5.昭通市纪委纪检监察宣传教育中心公开选调事业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

6.昭通市纪委纪检监察宣传教育中心公开选调事业人员放弃公务员身份承诺书

中共昭通市纪委

2015年3月20日

2015年昭通市纪委纪检监察宣传教育中心公开选调事业人员简章

选调单位 单位性质 岗位类别 岗位名称 岗位工作简介 选调人数 选调条件
专业技术职称系列及职务 学历性质 学历要求 年龄要求 所学专业 选调范围
昭通市纪委纪检监察宣传教育中心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管理岗位 宣传文秘 具体从事宣传文秘工作 3 不限 国民教育 大学本科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 不限 本市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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