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东彝族自治县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有关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通知》(教基厅〔2024〕11号)《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实施方案的通知》《普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普洱市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普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阳光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全县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的招生入学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二)坚持“就近与划片”相结合原则。
(三)坚持依法规范招生原则。
(四)坚持保障入学权利原则。
二、招生范围及计划
(一)高中招生
招生范围:面向全市录取初中应届毕业生。
招生计划:合计招生3820人。其中:景东一中计划招生660人,银生中学计划招生660人,海亮高级中学计划招生1000人,景东职中计划招生1500人(具体招生计划详见附件1)。
(二)特殊教育招生
招生范围:面向全县录取患中度听力障碍、中度智力障碍、肢体障碍、言语障碍、自闭症等残障幼儿及适龄儿童少年。
招生计划:学前教育10人,小学教育15人,初中教育15人(具体招生计划详见附件2)。
(三)初中招生
1.城区初中学校招生
招生范围:按照“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的原则,招收全县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招生计划:面向城区4所小学招生937人,面向乡(镇)小学招生953人,合计1890人(具体招生计划详见附件3、附件4)。
2.乡(镇)初中学校招生
招生范围:录取行政区域内的小学毕业生和随迁子女就读(城区初中学校招生外),录取后若有学位的可以录取毗连区部分学生就读。
招生计划:景东县第四中学509人,文井镇者后中学136人,花山镇中学100人,大街镇中学188人,文龙镇中学200人,景东二中200人,安定镇中学148人,漫湾镇中学100人,曼等乡中学118人,大朝山东镇中学152人,大朝山东镇中学(文玉初中部)83人(具体招生计划详见附件5)。
(四)小学招生
1.城区小学招生
招生范围:按户籍划片录取截至2024年5月10日前落户在城区户籍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入学,同时结合学位自主录取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随迁子女入学(具体招生计划详见附件6)。
招生计划:景东县第一小学315人,景东县民族小学270人,景东县第三小学315人,景东县第四小学270人,合计计划招生1170人,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由县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学校(具体招生计划详见附件6)。
2.乡(镇)小学招生
招生范围:录取居住在行政区域内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有剩余学位的可以录取毗邻区的适龄儿童入学。
招生计划:应招尽招,应录尽录的原则,计划招生2000人。
(五)学前教育招生
1.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
招生范围:按照户籍划片录取截至2024年5月10日前落户在城区户籍年满3周岁(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幼儿。
招生计划:计划招生480人,其中:县幼儿园总园150人,县幼儿园南部区分园180人,锦屏镇幼儿园90人,锦屏镇幼儿园文黑分园60人(具体招生计划详见附件7)。
2.城区民办幼儿园招生
招生范围:根据审批学位录取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范围外的年满3周岁(2021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适龄幼儿。
招生计划:计划招生360人。其中:鸿飞幼儿园30人,育才幼儿园60人,华卓幼儿园60人,小神童幼儿园30人,卓越幼儿园120人,育童幼儿园60人(具体招生计划详见附件7)。
2.乡镇幼儿园
招生范围:录取居住在行政区域内3—5周岁(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的适龄幼儿。
招生计划:应招尽招,应入尽入的原则,计划招生1795人。
三、报名时间地点
2024年7月15日—7月19日,各学校(园)。
四、招生优待对象
(一)根据《普洱市教育优待对象子女入学实施细则(试行)》,符合条件的军人、消防救援人员、人民警察、边境干部、高层次人才、支援(派驻)干部、见义勇为人员、新冠疫情援外工作人员、本校教职工、华侨(归侨)和港澳台人员等家庭适龄儿童少年。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或单位驻地或常住地申请入读本县中小学校(园),可享受教育优待相关政策,经本人向优待对象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教体部门,由县教育体育局复核后统筹安排其子女入学(园)。
(二)为促进全县经济发展,属于县域内招商引资、招商引智、招大引强等项目且已入统的法人子女,由县教育体育局根据学校学位统筹安排入学(园)。
(三)其他入学(园)的优待政策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四、学籍管理
(一)各学校(园)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控制班学额,规范学籍管理,严禁空挂学籍,人籍分离。
(二)实施集团化办学模式改革后,城区中学如需接收本集团外学生入学的,必须报请县教体局审核批准,方可办理学籍转接。
(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 》规定,原则上必须在辖区内完成义务教育。因特殊情况选择到县外学校就读的,必须提供父母双方或一方的《干部调动介绍信》、《劳动合同书》及“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中的任意一项)缴费明细、监护人房产证、《居住证》任意一项证明材料,方可办理相关手续。选择返回户籍地就读的必须提供户口册。
五、注意事项
(一)城区小学、城区公办幼儿园实行同步招生。同一名适龄儿童只能选择一所学校(园)进行报名,重复在多所学校(园)报名的视为无效报名,无效报名且符合报名条件的,招生工作完成后由县教育体育局根据学位统筹安排就读学校(园)。
(二)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在2024年6月20日前向优待对象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于6月25日前报送县教体部门,逾期不予办理。
本方案由景东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如方案内容与上级政策不一致的,以上级政策为准。该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附件1
高中学校招生计划表
学校名称 |
2024年招生计划数(人) |
备注(县外招生计划数) |
|||
总数 |
班级(个) |
其中 |
|||
统招 |
体育特长生 |
||||
景东一中 |
660 |
12 |
642 |
18 |
15 |
银生中学 |
660 |
12 |
660 |
— |
18 |
海亮高级中学 |
1000 |
18 |
1000 |
— |
250 |
景东职中 |
1500 |
27 |
— |
— |
— |
合计 |
3820 |
69 |
2302 |
18 |
283 |
附件2
特殊教育学校招生计划表
学校名称 |
招生学段 |
招生计划(人) |
班级(个) |
招生范围 |
景东特殊教育学校 |
学前教育 |
10 |
1 |
中度听力障碍、中度智力障碍、肢体障碍、言语障碍、自闭症等残障幼儿及适龄儿童少年(学前教育3—5周岁,小学教育6—12周岁,初中13—15周岁)。 |
小学教育 |
15 |
1 |
||
初中教育 |
15 |
1 |
||
合计 |
40 |
3 |
附件3
城区初中面向县城片区招生计划表
学校名称 |
招生计划(人) |
班级(个) |
面向城区学校招生计划 |
招生范围 |
划片招生计划(人) |
景东一中 |
330 |
6 |
128 |
城区4所小学 |
156 |
银生中学 |
330 |
6 |
222 |
— |
|
民族中学 |
430 |
8 |
277 |
— |
|
无量中学 |
800 |
16 |
310 |
328 |
|
合计 |
1890 |
36 |
937 |
484 |
附件4
城区初中面向乡(镇)招生计划表
学校名称 |
小学毕业生(人) |
招生计划(人) |
|||||
景东一中 |
银生中学 |
民族中学 |
无量中学 |
合计 |
|||
锦屏镇中心小学 |
152 |
2 |
2 |
2 |
2 |
8 |
|
文井镇中心小学 |
525 |
4 |
4 |
4 |
4 |
16 |
|
文井镇者后中学(小学部) |
144 |
2 |
2 |
2 |
2 |
8 |
|
花山镇中学(小学部) |
251 |
6 |
31 |
55 |
59 |
151 |
|
大街镇中心小学 |
199 |
3 |
3 |
3 |
2 |
11 |
|
太忠镇中心小学 |
192 |
2 |
2 |
2 |
2 |
8 |
|
龙街乡中心小学 |
164 |
2 |
2 |
2 |
2 |
8 |
|
文龙镇中心小学 |
213 |
3 |
3 |
3 |
4 |
13 |
|
安定镇中心小学 |
160 |
3 |
3 |
3 |
3 |
12 |
|
漫湾镇中学(小学部) |
156 |
3 |
11 |
19 |
23 |
56 |
|
林街乡中学(小学部) |
101 |
4 |
13 |
17 |
17 |
51 |
|
景福镇中心小学 |
170 |
4 |
2 |
7 |
7 |
20 |
|
曼等乡中学(小学部) |
126 |
2 |
2 |
2 |
2 |
8 |
|
大朝山东镇中学(小学部) |
168 |
4 |
4 |
4 |
4 |
16 |
|
大朝山东镇中学(文玉小学) |
83 |
2 |
13 |
17 |
17 |
49 |
|
合计 |
2804 |
46 |
97 |
142 |
150 |
435 |
|
备注:为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规范招生,城区中学在完成以上批次招生后尚有剩余学位的,可在本集团内部自主录取部分生源就读,严禁跨集团自主招生。 |
附件5
乡(镇)中学招生计划表
学校名称 |
招生计划(人) |
班级(个) |
学校名称 |
招生计划(人) |
班级(个) |
备注 |
景东县第四中学 |
509 |
10 |
安定镇中学 |
148 |
3 |
录取辖区内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和随迁子女。 |
文井镇者后中学 |
136 |
3 |
漫湾镇中学 |
100 |
2 |
|
花山镇中学 |
100 |
2 |
曼等乡中学 |
118 |
2 |
|
大街镇中学 |
188 |
4 |
大朝山东镇中学 |
152 |
3 |
|
文龙镇中学 |
200 |
4 |
大朝山东镇文玉中学 |
83 |
2 |
|
景东二中 |
200 |
4 |
—— |
|||
备注:林街乡小学毕业生由景东二中录取。 |
附件6
城区小学招生计划表
学校名称 |
计划招生 |
班级数 |
招生范围 |
景东县第一小学 |
315 |
7 |
1.录取户籍或房产证(含购房合同)居住地址在北至菊河(含回子营、月牙湾、三道沟、德善街),东至川河东堤岸(含河东街),南至建设路中轴线,西至一中、老检察院的适龄儿童。2.录取西郊路茶试站公租房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随迁子女。3.若有剩余学位,录取其他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随迁子女。 |
景东县民族小学 |
270 |
6 |
1.录取户籍在龙泉社区及景川路村委会居住地址在北至建设路中轴线,东至川河西堤岸,南至景太大桥,西至建设路延长线至山脚垂直线(教育体育局、公安局、银生中学、疾控中心)、在景川路村委会大水沟村民小组、文旧村村民小组的适龄儿童。2.若有剩余学位,录取西郊路茶试站公租房和附近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随迁子女。 |
景东县第三小学 |
315 |
7 |
1.录取斗阁村14个村民小组、山冲村13个村民小组适龄儿童。2.录取居住在工业园区、建材市场、易地搬迁文黑安置点、森工局(包括保障性住房小区)、大草地社区(含景泰一号、信合花园、无量家园、新景上城、银生家园)、斗阁村大平掌搬迁户、甘蔗园搬迁户、养鸡场搬迁户,景川路村委会居住在景太大桥以南的适龄儿童。3.若有剩余学位,录取其他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随迁子女。 |
景东县第四小学 |
270 |
6 |
1.录取户籍为锦屏镇黄草岭村、温卜村、磨腊村、新民村、董报村、北屯村、景范村、灰窑村、龙树村、菜户村、利月村、前所村村民委员会的适龄儿童。 2.录取景川路村村委会居住在菊河以北片区(含德善街、月牙湾、三道沟)的适龄儿童。 3.若有剩余学位,按学位数录取其他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随迁子女。 |
合计 |
1170 |
26 |
—— |
附件7
城区幼儿园招生计划表
幼儿园 名称 |
招生计划(人) |
班级(个) |
招生批次和范围 |
县幼儿园总园(县第一幼儿园) |
150 |
5 |
录取户籍在瑞霞路以北的幼儿,即御笔社区、玉屏社区、景川路村委会的三道沟、毛家巷、东门坡、回子营、木厂田、武庙街、东街、方家井、尚武门、蔬菜村民小组的适龄幼儿。 |
县幼儿园南部区分园(县第一幼儿园) |
180 |
6 |
录取户口在瑞霞路以南的城区幼儿,即龙泉社区,大草地社区,景川路村委会的学坡、马口、大水沟、文旧村民小组,斗阁村委会川河西岸的马场坡、小河桥、胥家营、孔雀山、湾练、槐树、王光屯村民小组,山冲村委会的适龄幼儿。 |
锦屏镇幼儿园 |
90 |
3 |
录取锦屏镇户籍除斗阁村村民委员会川河西岸、山冲村村民委员会、文黑片区、易地搬迁文黑安置点、工业园区外的适龄幼儿。 |
锦屏镇幼儿园文黑分园 |
60 |
2 |
1.录取锦屏镇户籍居住在斗阁村麻力庄、平掌、文黑、河边、上文道、中文道、下文道、大平掌、甘蔗园小组、文黑安置点、工业园区的适龄幼儿。 2.若有剩余学位,录取易地搬迁至文黑安置点,居住在工业园区、斗阁村大平掌、甘蔗园、养鸡场的适龄幼儿。 |
鸿飞幼儿园 |
30 |
1 |
根据审批学位录取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范围外的适龄幼儿。 |
育才幼儿园 |
60 |
2 |
|
华卓幼儿园 |
60 |
2 |
|
小神童幼儿园 |
30 |
1 |
|
卓越幼儿园 |
120 |
4 |
|
育童幼儿园 |
60 |
2 |
来源:http://www.jingdong.gov.cn/info/3563/219823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