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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临沧市检察系统聘用制书记员考试招聘公告

[日期:2024-07-18] 来源:临沧市就业工作站公众号

临沧市检察系统

2024年聘用制书记员考试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云南省检察机关考试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临沧市人民检察院委托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临沧分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0名。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0名,详见附件《临沧市检察系统2024年度考试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计划表》。

二、岗位职责

聘用制书记员是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辅助人员,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一)辅助案件受理、审查、宣告等过程中的信息录入、案件材料和法律文书送达等事务性工作;

(二)对外接收案卷材料和法律文书,审核案卷材料是否齐全、办理外来案卷材料和法律文书的登记、扫描、上传、流转等工作;

(三)负责案件办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

(四)负责案件材料的录入、接收、整理、保管及归档工作;

(五)负责法律文书的文印、收发和各类工作材料的管理工作;

(六)协助草拟审查报告中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和证据罗列等工作;

(七)完成检察官交办的其他检察业务有关的事务性工作。

三、基本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掌握速记、计算机操作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4.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5.年龄30岁以下(199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体以岗位计划表要求为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报考或聘用条件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四、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核。

2.报名时间:2024年7月20日至7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临沧忙畔零工市场(临沧市双创中心一楼4号商铺)

咨询电话:0883—2123566

18183885442(俸老师)18187091410(赵老师)

18988328792(鲁老师)13759355670(罗老师)

4.报名所需材料:

①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

②有效二代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③近期免冠正规彩照2张(小一寸);

④报考岗位条件所要求的学历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⑤招聘岗位要求的户籍证明材料(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⑥与报名条件相关的其他材料。

5.注意事项:

①报考人员须仔细核对填报的信息,报考信息一经确认,不再允许修改。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等,造成后续过程出现问题的(无法通过资格审核、无法进入考场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信息填报不真实或出现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在招聘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时,均取消聘用资格。发现以上两种情形,已办理聘用手续的,按规定解聘。以上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②本人或委托他人报名的,须当场提供报名所需材料。如委托他人报名,须提交委托人亲笔签名并按有手印的《委托书》一份。

③资格审核合格的,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取消报名资格。《准考证》作为各环节考试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妥善保存。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岗位技能测试和面试。考试招聘各环节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考察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及检察实务理论知识。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成绩按百分制计,占综合成绩的30%。

2.笔试时间:2024年7月25日(星期四)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4.考生须携带有效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和笔试考试用品(黑色碳素笔、2B铅笔、橡皮等)参加笔试。按照《准考证》标明的考试地点提前熟悉考场和前往路线,避免耽误考试。

5.笔试分数公布: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将通过第三方官方网站适时公布。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可以申请查疑。

(二)岗位技能测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即进入岗位技能测试。公示笔试成绩的同时,公布进入岗位技能测试人员名单。

2.进入岗位技能测试人员自愿放弃的,空缺的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如出现该岗位无人递补或人数不足上述比例的,可差额或等额进行岗位技能测试。

3.岗位技能测试以计算机考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文字录入,包括听打、看打等内容。成绩按百分制计,占综合成绩的30%。

4.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1.根据笔试和岗位技能测试成绩权重相加(笔试成绩×50%+岗位技能测试成绩×50%,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含末位并列人员)。进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面试的,空缺的名额按笔试和岗位技能测试成绩权重相加(笔试成绩×50%+岗位技能测试成绩×50%,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如出现该岗位无人递补或人数不足上述比例的,可进行差额或等额面试。

2.面试以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机应变等能力,成绩按百分制计,占综合成绩的40%。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岗位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依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如再出现相同成绩,依照岗位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六、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岗位排名和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一)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相关标准执行,首次体检不合格的可以申请一次复检,以复检结果为最终结论。如报考人员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岗位排名依次递补。

体检、复检等费用由个人承担。

(二)考察

聘用考察的重点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如报考人员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岗位排名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以劳务派遣的方式与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再由第三方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初次签订《劳动合同》实行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具体聘用方式由用人单位决定并实施。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公示期内有反映且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聘用通知下发后,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待遇和保障

试用期按照转正后的工资发放,转正后工资市院机关4500元/月(含五险一金),县院4000元/月(含五险一金)。

九、注意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对不法团伙冒名举办各类违规培训、实施短信诈骗等行为,请广大考生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二)为保证此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将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在招聘过程中,考生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工作人员出现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一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三)第三方官方网站为此次招聘考试相关信息发布的正式渠道,请考生留意相关通知。招聘期间请注意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导致通讯未达或联络不上等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四)本公告如有变动,以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附件:临沧市检察系统2024年度考试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计划表.xlsx

临沧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2024年7月17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lC7jJuQwLdpr5REDalqZ8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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