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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普洱市商务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日期:2024-10-09] 来源:普洱市商务局公众号

普洱市商务局关于2024年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结合普洱市商务局工作需要,经研究,计划面向全市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云人社通〔2024〕25号),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人数:2名

招聘岗位:公共服务管理岗位。

岗位职责:从事办公室日常事务。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具有云南省行政区域内户籍,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并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法定劳动年龄内人员,具体包括(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1.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4.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5.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6.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7.被征地农民。

(二)综合素质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质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语言表达、沟通交流能力,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和大局意识、服从意识、服务意识,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工作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

3.中共党员、有行政事业单位办公室工作经验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1.受过治安或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在境内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

5.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四、薪资待遇及保障

(一)薪资待遇按照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规定执行,缴纳五险,工资按月足额发放,薪资待遇为单位工资1650元,补贴工资1920元,合计3570元(包括个人缴纳部分保险,但不含单位缴纳部分保险),并享受单位工会会员待遇。

(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按80%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按程序签订岗位聘用合同,满3年后自动退出公益性岗位。

(三)所聘用人员病、事假、公休假等请(销)假手续参照普洱市商务局在职在编干部职工有关规定执行。

(四)享受用人单位工会福利以及出差补贴等。

(五)用人单位不安排食宿。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9日—2024年10月28日(每天8:00—12:00;14:30—18: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普洱市思茅区月光路1号(普洱市商务局一楼政策法规科)。

3.报名方式及材料:主要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者需提供纸质的《普洱市商务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报名表》,提供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或电子《就业创业证》复印件、学历证、户口本、《残疾证》、《低保证》等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签署诚信承诺书。

4.联系方式:0879-2121841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由普洱市商务局对照招聘条件对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2.资格复核: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送普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核。

(三)考试

1.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笔试、面试试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出题。

2.笔试,采用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主要为文字写作组织能力测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考官从市商务局各科室抽调人员组成,对进入面试人员重点了解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个人家庭情况、报名动机和工作经历。最终按综合成绩排名第一名、第二名的进入体检环节。(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依照国家体检标准,由专业医疗机构,进行身体检测。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体检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体检报告提交普洱市商务局政策法规科。

对体检结果“不合格”或无法得出体检“合格”、“不合格”结果的报考人员,可在体检结果告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有一次复检机会,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如复检结果“不合格”,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五)确定人选、公示

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通过“普洱商务”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存在异议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查处理。因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或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等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照《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所聘人员具体岗位和工作由普洱市商务局根据工作实际安排和调整。

(二)招聘过程中,报名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报名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若出现未如实填报报名信息、伪造报名信息、填写信息有误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招聘全程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举报,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严肃处理。对招聘中违法违规情况进行举报的,需提供相关举报材料和个人真实身份信息。

监督电话:0879-2122337。

本公告由普洱市商务局负责解释。

附件1:普洱市商务局2024年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表.docx

附件2:诚信承诺书.docx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6GzVIioXnJB0bQua5qX_O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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