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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德宏州芒市职业教育中心编制外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员招聘公告

[日期:2024-12-11] 来源:芒市职业教育中心公众号

芒市职业教育中心编制外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员招聘公告

招聘岗位

【食堂安全管理员】1名;

岗位要求

食堂安全管理员

1.任职需求:

(1)性别不限;

(2)年龄:35岁以下;

(3)大专及以上学历;

(4)专业:食品安全与检测类;

(5)具有食品安全检测资格证,对办公软件熟练,责任心强,做事细心严谨,原则性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2.岗位职责:

(1)熟悉食品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卫生法》《云南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指南》《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熟悉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和相关操作规范,确保食品加工、储存、配送等环节符合卫生标准和法规要求;

(2)食品安全监督和检查:全过程监督和检查食堂的场所、食品加工、食材验收储存、餐具清洗消毒、从业人员健康卫生等按规范要求操作,确保食品供餐质量和安全;

(3)食品安全培训和教育: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向食堂员工传授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卫生操作能力。

(4)食品安全事件处理:处理食品安全事故和食品质量投诉,及时跟进调查处理,制定改进措施,预防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5)食品安全数据记录和报告:记录食品安全相关数据和检查结果,编制食品安全报告,向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上报食品安全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6)食品安全政策法规宣传:熟悉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积极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师生对食品安全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3.招聘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同时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具有大专以上食品安全相关专业学历,有相关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经验;具备大型企业或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经验,熟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以及食品安全相关法规和标准。

(3) 对食品安全工作认真负责,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工作态度,能够准确处理食品安全问题,有效组织和管理食品安全工作。

(4)提供无犯罪记录、健康证。持有食品安全管理员证或具备食药监管部门、食品生产行业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②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或留校察看等行政处分的人员。

③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④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⑤现役军人或因拒服兵役被部队除名并退回人员。

⑥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⑦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患有癫痫等间歇性疾病,不适宜从事用人单位招聘岗位工作的。

⑧曾因违反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⑨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人员。

福利待遇

1.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每月工资20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薪酬每月4158元(包含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每年按10个月计发工资,另外2个月(寒、暑假)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发放最低生活保障费。

2.工作每满1年,次年起月薪增加100元校龄补贴(每年按10个月计发),以此类推。享受学校正常外聘人员福利待遇。

报名方式及流程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7日下午5:30分截止。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请将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相关资格证书、个人简历、彩色近照1张、报名表(附件1)等材料递交到芒市职业教育中心总务处报名。

联系人:王老师,电话:18988223570

李老师,电话:18988207232

(2)网络报名: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请将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相关资格证书、个人简历、彩色近照1张、报名表(附件1)等材料扫描为PDF文件后,以压缩包形式发送到584895272@qq.com.cn邮箱,邮件标题格式为:应聘岗位名称+姓名。

联系人:张老师:18788103553

(3)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采取“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录取。报考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所填报的报名信息要真实、有效并对其负责。

3.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12月18日,学校对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4.笔试与面试

学校将以电话形式通知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参加笔试与面试。笔试与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通知为准,笔试与面试人员需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迟到者取消面试资格;笔试与面试内容以食品安全相关专业知识及政策法规为主,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5.体检

按岗位招聘人数的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必须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者,自体检结果之日起3日内本人可书面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若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所在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6.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违法犯罪、征信记录等相关情况进行考察,并再次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告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7.招聘结果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择优录取拟录用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的影响应聘资格的问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拟录用资格,按所在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8.签订劳动合同

被录取的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工资待遇。

纪律与监督

1.招聘过程全程公开,接受相关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及团体的监督。

2.本次招聘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招聘过程中若出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及违反组织纪律行为,将严肃查处。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Uun3I-CAyKWGgaav8FWD2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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