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执勤队2024年口岸协管(检)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腾冲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执勤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口岸协管(检)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招聘人员原则上为腾冲本地人、户口为猴桥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员数量
腾冲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执勤队此次面向社会公开计划招聘口岸协管(检)员2名,男女不限。聘用人员将分配至猴桥口岸协助从事口岸协管、协检等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及国家法律法规;思想政治素质好;守纪律,讲规矩,品行端正、公道正派;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热爱工作;
2.年龄范围:18周岁至45周岁;
3.身体健康,无色盲、无口吃、无纹身;
4.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6.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7.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聘用条件
1.优先招聘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因公牺牲(死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
2.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政法类和警察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3.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脱贫家庭户人员;
4.在同等条件下,学历高者优先聘用;
5.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因公牺牲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患有癫痫等间歇性疾病,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9.现役军人或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与境外人员有姻亲关系的;
11.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12.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政审、体检、岗前培训、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进行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一)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4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
上午8:30-11:20,下午14:30-17:30。
请报考人员根据拟报考地点联系报考负责单位民警。
报名地点:腾冲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猴桥口岸,联系人:刘警官,报名咨询电话:18088211137。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方式采取电话预约、本人现场报名(不允许代报)。参加现场报名时,须携带1寸证件照片4张,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需正反面复印)、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优先招聘条件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1份、《政治审核表》1份、报考诚信承诺书1份(附表)并认真校对个人报考信息。
(二)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违背承诺或隐瞒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面试
报考人员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核即进入面试和笔试,总分共计100分,面试、笔试各占50%。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报名和资格审查一并实施;笔试单独组织,内容包括基本法律知识和时事政治。
(四)体能测评
考试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内容含10米*4往返跑,1000米(女子800米),测评成绩不合格的视为淘汰。
(五)政审
对应聘人员进行政审,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察和政审相关要求执行,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招聘目的、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六)体检
对体能测评合格的应聘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七)岗前培训
统一组织政审和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开展岗前培训,培训考核合格者才能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八)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聘用,对公示期内群众反映存在问题人员,待问题核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首次聘用合同期为1年。
五、薪酬待遇及上班休息安排。
以上录用人员,依法签订合同。月薪3600元(含社会保险)。原则上计划招录居住在猴桥口岸附近的,可住宿在家里,每日根据口岸执勤安排正常上下班。
六、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因未如实填写报考信息、伪造报考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报考失误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聘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七、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由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腾冲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执勤队负责解释,联系电话:18088211137。
监督单位:腾冲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执勤队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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