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自然资源局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景洪市自然资源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有劳动能力、就业意愿且无法实现市场化自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符合以下条件其中一项:
1.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4.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5.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6.离校一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7.被征地农民。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自然资源业务工作人员。
(二)基本条件: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为人诚恳,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临时性工作安排;具有一定的文字撰写能力和文字撰写经验;具有沟通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及各类办公软件;法律、土地管理、测绘等专业或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优先招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通过用人单位吸纳、自主创业(拥有营业执照)等方式已实现就业的人员;
2.已经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
3.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4.存在冒名顶替报名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
三工资待遇
工资为3000元/月(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部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5日至2025年1月10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所需材料:《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报名地点:景洪市自然资源局301办公室(景洪市勐遮路5号三楼)。
4.联系电话:0691-2125713。
(二)录用
1.报名后,采取现场面试的方式,择优录用。
2.被录用人员通过电话方式通知。
五聘用管理
(一)所聘人员实行聘用制,聘用期限最长为三年,最短为一年,协议一年一签。聘用期间,日常管理按照本单位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二)工作期间,所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聘用协议,停止发放各项补贴。
1.通过其他途径已实现就业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3.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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