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善县2015年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为继续优化城区学校及各乡镇中小学教师队伍结构,有效整合教育资源,激励教师爱岗敬业,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农村中、小学校公开选调教师进入部分城区学校及乡镇中学、中心校(含乡镇幼儿园、村中心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及岗位需求的原则。
二、选调对象
符合报考条件的各乡镇中、小学(园)在职在编教师。
三、组织领导
成立永善县2015年公开选调考评工作领导组。
组 长:由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担任。
副组长:由县人社局局长、县教育局纪委书记担任。
成 员:从纪检监察、教育、人社、公安、保密等相关部门抽人组成。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负责公开选调教师相关的工作。
四、选调单位
县城部分中小学(园),部分乡镇中学、中心校(含乡镇幼儿园、村中心校)。
五、报考对象、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对象
1.永二中、溪洛渡高级中学、县示范小学、县民族小学、县幼儿园报考对象为除城区学校以外的各乡镇中、小学(园)在职在编教师。城区学校指:永一中、永二中、永三中、实验中学、溪洛渡职业技术学校、溪洛渡高级中学、县特殊教育学校、县示范小学、县民族小学、县幼儿园、溪洛渡镇中心校、溪洛渡镇红旗小学、溪洛渡镇幼儿园、溪洛渡镇余家湾小学、溪洛渡镇干河小学、溪洛渡镇桐堡小学、溪洛渡镇三坪小学。
2.各乡镇中学、中心校(含乡镇幼儿园、村中心校)报考对象为各中、小学(园)在职在编教师。
3.特岗教师必须三年服务期满并已转正录用。
(二)报考条件
1.相关岗位如属非参试学科的,可以不受教学业绩限制。
2.申请参加永二中高中学科、溪洛渡高级中学选调考试的教师,必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学教师资格证,且满足以下条件:
(1)属全日制本科院校毕业或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的,在乡镇中、小学必须任教3年以上(含3年),中考、小升初考试及非毕业班统测学科成绩近5年至少有一次获全县前10名;同层次前8名;本乡镇前5名。
(2)属函授本科学历的,在乡镇中、小学必须任教5年以上(含5年),中考、小升初考试及非毕业班统测学科成绩近5年至少有一次获全县前10名;同层次前8名;本乡镇前5名。
3.申请参加县示范小学、县民族小学岗位选调考试的教师,必须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在乡镇中、小学任教3年以上(含3年),中、小学升学考试及非毕业班统测成绩近5年至少有一次获全县前10名;同层次前8名;本乡镇前5名(其中,申请参加县民族小学少数民族岗位选调考试的教师,除具备相应条件外,中、小学升学考试及非毕业班统测成绩近5年至少有一次获全县前20名;同层次前15名;本乡镇前10名)。
4.申请参加县幼儿园岗位选调考试的教师,必须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前教育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在乡镇中、小学任教3年以上(含3年),中、小学升学考试及非毕业班统测成绩近5年至少有一次获全县前10名;同层次前8名;本乡镇前5名。
5.申请参加各乡镇中学、中心校(含乡镇幼儿园、村中心校)选调考试的教师,必须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有符合报考层次应具备的教师资格证,在乡镇中、小学任教2年以上(含2年), 中、小学升学考试及非毕业班统测成绩近5年至少有一次获全县前10名;同层次前8名;本乡镇前5名。
6.乡镇中小学校长、副校长及中层干部(含已离任的)可以参加选调考试,但近3年内必须任一门学科教学一年以上。
7.报考岗位和学科原则上应与所获专业文凭相符,但以下学校和岗位可以放宽:
报考小学语文、数学及乡镇幼儿园岗位的,专业不限;报考县幼儿园“学前教育”岗位及各中、小学“音乐、美术、体育”岗位,只要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起始学历为“幼儿教育、幼儿师范或少儿教育”、“音乐师范”、“体育师范”、“美术师范”专业,其余条件具备,均可对岗报考;经学校证明,非专业教师连续担任某学科满3年以上,相关条件具备,可直接报考任教学科。
8.具有中学教师资格证,具备合格学历的小学教师可以报考中学岗位,中学教师也可以报考小学或幼儿园岗位。
9.近三年考核无“不称职”等次。
10.年龄、性别不限。
(三)相关事项
1.参加城区学校公开选调的教师,只填报开考科目及层次,不填报学校,且只能报考一个开考科目,多报作废;参加乡镇中学、中心校(含乡镇幼儿园、村中心校)公开选调的教师,只能选择一所学校的一个开考科目,多报无效。
2.小学高级、中学高级、中学一级教师选调到各中、小学,选调学校若无相应岗位空缺,只能高职低聘,待调入学校有空岗并通过竞争上岗方可享受原职称待遇。
3.根据市人社局有关职称评定通知,从2014年起,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转评为中学一级教师职称将占用职称评定指标,且小学高级教师选调入中学后,在职称未转评前将不能享受原工资待遇;选调入城区学校的教师将不再享受乡镇工作补贴。因此,请各位教师谨慎报考。
4.任教年限每年以12个月计,至报名时止,不足12个月的不能计为1年。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5年8月9日至10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
县教育局五楼会议室。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考教师需持本人书面申请、所在单位历年考核证明、业绩证明、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考试选调办公室报名,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方可报名。报名时交一寸半身脱帽正面近照一式三张。属交流支教的,还要提供学校考核结果及相关考核资料。
七、命题范围
报考学科为现行教材相关内容,与教育教学工作有关的案例分析及教育法律法规知识,分学科、分层次命题。总分100分。
八、考试考核
(一)文化基础知识考试
1.成立考试考核专家组。专家组由县考评领导组确定,专家组负责出题、制卷、评分等工作。
2.开考比例:报名确认截止后,城区岗位按设岗数与报名人数不低于1:2开考,不足开考比例的,报县考评领导组核准,相应减少岗位招考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考;乡镇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3.考场设置。考场设置在县示范小学。
4.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2015年8月11日下午14:30—17:30到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5.考试时间。2015年8月12日上午9:00。
6.笔试分公告时间。2015年8月13日下午14:30。
(二)教龄加分
以实际教龄计算,每一年教龄加0.3分(至报名时止,每年教龄按12个月计,不足12个月的不予加分)。
文化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加个人教龄加分作为第一轮成绩,各学科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参加下一轮的教学业绩考核(报考乡镇岗位的,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三)业绩考核
以近五年的教育、教学业绩为依据(业绩由县教育局负责提供),给予业绩加分。因2015年学业水平考试相关学科考试成绩未能公布,故近五年教学业绩为2010年至2014年的业绩。
1.在全县各类考试中,经教研室统一量化,所教学科获全县前3名,第一名加6分、第二名加4分、第三名加2分;获同层次前3名,第一名加3分、第二名加2分、第三名加1分。实行累计加分(同一学科同一班级考试成绩,全县排名和同层次排名均获名次的,加分时就高不就低)。
2.评为国家、省、市、县级优秀(骨干)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分别的加10、8、5、2分;
3.评为国家、省、市、县级学科带头人分别加10、8、5、2分;
4.经逐级评审,获得国家、省、市、县级“名师”称号的,分别加10、8、6、4分;
5.参加县教育局组织选送的课堂教学竞赛(不含影像参赛),获国家一等奖加30分、二等奖加20分、三等奖加15分;获省一等奖加20分、二等奖加10分、三等奖加8分;获市一等奖加6分、二等奖加5分、三等奖加4分;获县一等奖加4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分。实行累计加分(同年度同一学科教学竞赛,分别获得多个层次奖励的,业绩加分就高不就低)。
6.交流支教教师,每支教1年,考核优秀者加3分,考核合格者加1分。
7.以上1-6项累计加分,最后得分之和为业绩考核分。
8.特别说明:业绩加分时,教师所有任教学科参试成绩及参赛成绩一经获得加分名次,均可相应加分,且与报考学科和报考岗位无关。
(四)考试、考核得分公示时间
2015年8月14日-8月20日。
九、岗位设置
(一)城区各中、小学(园)13人
永二中高中:语文1人,英语1人,地理1人。
溪洛渡高级中学:语文1人,数学1人,英语1人,地理2人。
示范小学:语文1人、数学1人。
民族小学:音乐1人(限苗族)。
县幼儿园:学前教育2 人。
(二)各乡镇中学、中心校(含乡镇幼儿园、村中心校)37人
团结中学:英语1人、音乐1人。
细沙中学:政治1人。
水竹中学:数学2人、物理1人。
大兴中学:英语1人、物理1人。
码口中学:英语1人、美术1人。
马楠中学:英语1人、物理1人。
莲峰一中:数学1人、历史1人、体育1人。
码口镇:雪金小学语文1人;镇幼儿园1人。
墨翰中心校:数学1人。
茂林镇:中心校语文1人,数学1人;马家营小学语文1人。
水竹中心校:语文1人、数学1人 。
黄华镇:镇幼儿园2人;朝阳小学语文1人。
莲峰中心校:语文2人、数学2人。
青胜中心校:语文1人、数学1人。
细沙乡:阳堡小学英语1人;大同小学数学1人;黄金小学语文1人。
桧溪镇:永胜小学数学1人;得胜小学语文1人。
十、结果运用
考试、考核最后得分公示结束,按第一轮(笔试分+教龄分)和第二轮(业绩考核分)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分类别、分学科择优选调(如永二中高中、溪洛渡高级中学均设置了语文岗位,录取时统一从高分到低分合并选岗录取),并报领导组审批同意后,由人事部门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考核期两年,考核由县教育局、人社局、用人学校组织分年度考核,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
十一、纪律要求
本次考试考核选调工作在县公开选调教师考评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由县教育局、人社局具体组织实施,在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下进行,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将严肃查处。
永善县教育局 永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