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公告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135号)文件精神,原定于2014年10月18、19日举行的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推迟至2015年11月14日、15日举行。现将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考试人员。2014年度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并缴费成功的人员。
二、考试科目。按照规定,考试科目为:《房地产交易制度政策》(原《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房地产经纪职业导论》(原《房地产经纪概论》)、《房地产经纪专业基础》(原《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和《房地产经纪业务操作》(原《房地产经纪实务》)4科。考试大纲不变。
三、考试成绩的有效期。本次考试人员合格成绩按照规定,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截至2014年,在原制度文件规定的有效期内的各科目合格成绩有效期顺延。
四、证书。从2015年起,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的人员,按照规定,由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监制,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取得的资格可作为聘任经济系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
具体考试科目及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科目名称 |
11月 14日 | 上午9:00-11:30 | 房地产交易制度政策 (原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
下午14:00-16:30 | 房地产经纪职业导论 (原房地产经纪概论,自备计算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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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 15日 | 上午9:00-11:30 | 房地产经纪业务操作 (原房地产经纪实务,自备计算器) |
下午14:00-16:30 | 房地产经纪专业基础(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自备计算器) |
云南考区2014年报名并缴费成功的考生,请于2015年11月9日起登录云南人事考试网(www.ynrsksw.cn、www.ynrsksw.net、www.ynrsksw.com)在线打印准考证并按时参加考试,请各位考生互相转告。
云南省人社厅考试中心
2015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