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家县国家税务局
关于招聘临时用工人员的公告
2016年第1号
按照《巧家县国家税务局招聘临时用工人员实施方案》,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用工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高中及其以上学历;
(六)年龄在18周岁(1997年12月31前出生)至35周岁(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有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人员;
(三)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二、身份及待遇
(一)此次招聘临时用工人员,不具有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编制及身份,实行劳动合同管理,合同按年签订,并报巧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劳动用工登记。
(二)工资待遇2000元/月,试用期(1个月)1500元,不提供住宿,单位按规定为受聘人员交纳社会保险。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16年3月21至25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
巧家县国家税务局人事教育股(电话:0870-7127466)
(三)报名有关事项
报名需持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本人到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考试方法、时间、地点
(一)考试方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进行,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确定拟招聘人员,最后一名总分并列的,由面试组进行加试确定拟聘人员。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主要包括: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行政职业能力常识、综合写作等内容。
2.面试
进入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为2:1,按笔试成绩排名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式方法采用结构化面试。
(二)考试时间、地点
1.考试时间:2016年3月29日(9:00-11:00)
2.考试地点:巧家县国家税务局
五、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和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单位统一组织体检、考察。
(一)体检
体检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将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察
考察的重点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考察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情形或个人放弃时,按照综合考试成绩排名进行递补。
六、公示和签订劳动合同
(一)公示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综合考虑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巧家电视台、白鹤滩之窗网站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二)签订劳动合同
正式聘用名单公布后,拟招聘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报到并签订劳动合同。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巧家县国家税务局
201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