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教师16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三)身体健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五)符合应聘岗位的具体要求,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16年3月21日在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2016年4月11日前应聘人员填好《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编外教师招聘报名审核表》(见附件),并将学历、学位证书扫描成电子文本、自荐书及一寸免冠近照一同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联系人邮箱。或2016年3月24日到昆明医科大学呈贡校区(昆明市呈贡新城雨花街道春融西路1168号)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摊位现场报名。
(三)资格审查:学校对材料进行审核,通知符合条件人员进入面试、试讲,面试、试讲时携带相关原件进行资格审查。
(四)面试、试讲: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试讲(各占50%,水电工岗位进行面试、实作),面试、试讲时若与考生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按时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确定拟招聘对象:同一岗位按成绩由高到低择优聘用。
(六)考核、体检: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七)聘用:考核、体检合格人员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书,试用期为3个月。
五、待遇
工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课时工资三类构成:
(一)基本工资:硕士研究生2500元∕月(试用期2000元∕月;本科生2000元∕月(试用期1500元∕月)。
(二)绩效工资、课时工资参照学校同类在职在编人员绩效工资管理办法执行。
(三)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学校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依法购买社会保险(五险);寒暑假期间无绩效工资和课时工资。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875-2194506,15887690097;
邮箱:308694719@qq.com
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