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根据《2016年文山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现将2016年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面试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名单公布:按州人社局岗位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为拟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名单已经在相关网站公告(文山人社网(www.ynwsrs.gov.cn)。
二、面试时间:2016年8月11日下午2:00至面试结束
三、面试地点:结构化面试考场在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楼,技能操作面试考场在州城乡规划设计院一楼。
四、面试内容:
(一)文山州城乡规划设计院给水排水设计员和结构设计员两个岗位的面试采取面谈(结构化面试)和技能操作的方式进行。
1.面谈(100分):主要是考察考生的基本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包含心理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占面试成绩的40%,时间20分钟。
2.技能操作(100分):主要是考察考生对专业技能及相关专业设计软件的掌握情况,占面试成绩的60%。,时间60分钟。
(二)文山州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和会计两个岗位的面试采取面谈(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时间30分钟。主要是考察考生对所报考岗位基本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和综合素质(包含心理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
五、面试分值:面试满分为100分,计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其余的相加求平均分作为个人面试成绩,计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面试设置合格成绩分数线,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有技能操作的岗位,技能操作分数也必须达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招聘程序。若报考者的面试成绩无法达到面试最低控制线的,则无论其笔试成绩的高低,也无论是否等额进行面试,均视为该报考人员在该岗位的综合成绩不合格,不得参与该岗位后续的体检和考核。
六、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折后成绩*40%+面试成绩*60%。
综合成绩将在文山人社网(www.ynwsrs.gov.cn)和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www.wsjs.gov.cn)公示。
七、体检和考核
面试结束后,按《公告》规定的程序,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医院届时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定,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体检时间:2016年8月19日,体检时间和地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考核按《公告》规定,采取审查考生个人档案、复查资格条件等方式进行。
报考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考核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从报考该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其他人员中进行递补。
八、相关注意事项
(一)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户口迁移证或户口本),笔试准考证原件,于2016年8月11日下午13:30分前到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楼“报名室”报到,由工作人员核对面试考生本人身份,并宣布面试纪律。考生面试先后顺序在面试前抽签确定。不按时参加抽签的人员,按其他人员抽签后的剩余签确定面试顺序。考生在面试开考后15分钟内未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考生通过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生进入考场后,只能报抽签顺序号,不能透露考生姓名和与身份相关的信息,违者取消考试资格。
因文山州城乡规划设计院给水排水设计员和结构设计员两个岗位还需要进行技能操作,所以将这两个岗位确定为前两个参加面试的岗位;文山州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和会计确定为后两个参加面试的岗位。各岗位的面试序号由考生选派代表抽签确定,考生本人的面试序号待岗位面试序号确定后,再由考生本人抽取自己的面试序号。
(三)本公告由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若面试时间、地点有变动,另行通知。联系电话:0876-2192454,未尽事宜详见《公告》。本公告如有与《公告》精神相抵触的条款,以《公告》为准。
监督电话:文山州纪委监察局(0876-2123313)
附件: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面试人员名单
岗位代码 | 准考证号 | 折算后成绩 | 笔试排名 | 是否进入面试环节 |
26202001 | 26010102521 | 59.7 | 2 | 是 |
26010903216 | 58.3 | 3 | 是 | |
26202002 | 26011002705 | 57.1 | 2 | 是 |
26010600422 | 56.75 | 3 | 是 | |
26202101 | 26011100503 | 57.25 | 1 | 是 |
26010207620 | 53.3 | 3 | 是 | |
26202102 | 26010303624 | 50.9 | 2 | 是 |
26010100524 | 48.35 | 4 | 是 |
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