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2016年教育事业单位公开
选调城区学校教师公告
按照《中共新平县委办公室新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新平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教职工流动的意见》(新办通〔2015〕15号)规定,根据新平县职业高级中学教育发展需要,需从乡镇中学中公开选调2名英语教师到新平县职业高级中学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条件
1.新平县教育事业单位乡镇中学在编在职教师;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所学专业或从事任教专业与选调岗位专业(学科)相同;
4.在乡镇中学工作3年及以上;
5.报考者须经所在学校同意,三年内考核称职方可报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填写《新平县2016年教育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教师资格审查表》报名,报名缴费50元/人(进入考核者再交50元)。
2.报名时间:2016年8月18日(星期四)8:00-11:00。
3.地点:新平县教育局一楼报告厅。
三、考试
本次选调实行笔试和考核,笔试、考核各占50%,总分为100分。报考人数达1:3人方可开考,否则该岗位不予选调。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确定考核人员。
(一)笔试
1.2016年8月23日8:00星期二(自行查看、确认考场安排,8:30凭身份证入场参加考试)。
2.笔试时间:2016年8月23日(星期二)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新平县第四小学(明德楼)。
4.笔试、考核及分值
①笔试: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满分100分。
②考核:参照《新平县教育局新平县人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新平县教育事业单位人员流动的意见》(新教字〔2012〕57号)执行。
主要考核:1)近三年履职考核分的平均值(占25分)和所教学科教学成绩平均值(占25分)在全乡(镇)学校排名情况。近三年履职考核分的平均值在乡(镇)排名前5%的计25分,每下降5个百分点扣1分,以此类推;2)近三年所教学科教学成绩按全乡(镇)同年级同学科学年末成绩测算。平均分达到全乡(镇)年级基准线的计20分,每上升1分加1分,加到满分25分为止,每下降1分减1分,减完为止。由报考教师所在学校于报名时一并提供该教师在全乡(镇)同年级同科近三年的教学成绩表,并在学校内部进行公示。
四、几种特殊情况的处理:
在考试考核结果相同的前提下,按下列条件优先聘用:①从事教育工作时间长者优先;②近三年履职考核评定优秀次数多者优先;③个人获先进奖项级别高者优先;④夫妻分居者优先。
五、聘用
总成绩(笔试成绩﹢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由县教育局提出意见,报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面向社会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7天,无议异后按程序办流动手续(尚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的,需在流入后一年内取得)。
附件:新平县2016年教育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教师资格审查表(自行登陆邮箱下载:xpjyrsg@126.com;密码7011259)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教育局
201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