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整合教育资源,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在职在编人员公开选调教师34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公开选调领导组,从纪检监察、教育、人社、公安、保密等相关部门抽人组成。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负责公开选调教师的相关工作。
三、岗位设置
县教育局教研室:文秘2人、语文1人、英语1人。
溪洛渡职业技术学校:语文1人、英语1人、音乐1人。
永善县第二中学高中部:语文1人、英语1人、地理1人。
溪洛渡高级中学:语文1人、英语2人、数学3人、物理3人、生物2人、政治2人、历史2人、地理2人、美术1人。
永善县第二中学初中部:英语2人。
县示范小学:语文1人。
县民族小学:语文1人。
县幼儿园:幼儿教育2人。
四、报考事宜
(一)报考对象。
1.除城区学校以外的各中、小学(园)在职在编教师。城区学校包括:永善县第一中学、永善县第二中学、永善县第三中学、永善县实验中学、溪洛渡职业技术学校、溪洛渡高级中学、县特殊教育学校、县示范小学、县民族小学、县幼儿园、溪洛渡镇中心校、溪洛渡镇红旗小学、溪洛渡镇幼儿园、溪洛渡镇余家湾小学、溪洛渡镇干河小学、溪洛渡镇桐堡小学、溪洛渡镇三坪小学。
2. 特岗教师必须服务期满三年并已转正录用。
(二)报考条件
1. 申请参加县教育局教研室、溪洛渡职业技术学校、永善县第二中学高中部、溪洛渡高级中学选调考试的教师,必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①属全日制本科院校毕业或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的,在乡镇中、小学必须任教3年及以上,在学业水平考试及质量监测中,学科成绩近3年至少有一次获全县前8名、同层次前5名、本乡镇前3名。所设岗位属非参试学科的,可以不受教学业绩限制。
②属函授本科学历的,在乡镇中、小学必须任教5年及以上,在学业水平考试及质量监测中,学科成绩近5年至少有一次获全县前8名、同层次前5名、本乡镇前3名。所设岗位属非参试学科的,可以不受教学业绩限制。
2.申请参加永善县第二中学初中部、县示范小学、县民族小学及县幼儿园选调考试的教师,必须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在乡镇中小学任教3年及以上,在学业水平考试及质量监测中,学科成绩近3年至少有一次获全县前8名、同层次前5名、本乡镇前3名。所设岗位属非参试学科的,可以不受教学业绩限制。
3. 乡镇中小学校长、副校长不得参加报考,中层干部可参加选调考试,报名时需提供近3年学科任教情况。
4. 报考岗位和学科原则上应与所学专业相符。
①报考县教育局教研室“文秘”岗位的专业不限。
②报考县幼儿园“幼儿教育”岗位的,起始学历专业应为“幼儿教育、学前教育或幼儿师范”。
③跨专业任教的教师,经学校证明,连续任教某学科满3年以上,可直接报考该任教学科。
5. 具有《教师法》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证。其中具有中学教师资格证,且学历合格的小学教师可报考中学(含教研室)岗位;中学教师可报考小学或幼儿园岗位;报考县教育局教研室“文秘”岗位的教师资格证种类不限。
6. 近三年考核无“不称职”等次。
7. 报考县教育局教研室、县幼儿园岗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8月20日以后出生);报考其他岗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8月20日以后出生)。
(三)相关说明
1. 参加公开选调的教师,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2. 教师选调到新单位后若无相应职级空缺岗位,只能高职低聘,待调入单位有空岗并通过竞聘上岗方可享受原职级待遇。
3. 选调入新单位的教师不再享受乡镇工作补贴。
4. 任教年限每年以12个月计,不足12个月的不能计为1年,任教年限计算至本次报名截止日期。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6年8月18日至20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五楼会议室。
(三)资格审查:报考教师需持本人书面申请、所在单位历年考核证明、业绩证明、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三张一寸证件照到报名地点,经审查符合条件者方可报名。
六、考试考核
(一)文化基础知识考试(40%)。
1. 成立选调考试专家组。负责命题、制卷、评分等工作。
2. 命题范围。现行教材的相关内容与教育教学工作有关的案例分析及教育法律法规知识,分层次、分学科命题,总分100分。溪洛渡职业技术学校所有岗位,县教育局教研室语文、英语岗位纳入高中层次命题。县教育局教研室文秘岗位命题范围为综合知识和公文写作。
3. 开考比例。报名确认截止后,岗位按设岗数与报名人数不低于1:2开考。不足开考比例的,报县公开选调领导组核准,相应减少岗位招考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考。
4.考场地点:县示范小学。
5.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2016年8月21日下午16:00—17:30到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6.考试时间:2016年8月22日上午9:00至11:30。
7.笔试分公告时间:2016年8月23日下午14:30。
(二)德、能、勤、廉综合考核(10%)。由所在学校对选调教师近3年政治表现、工作能力、出勤情况、师德师风等进行综合考核,在本次报名时提交《教师德能勤廉考核表》(附后)。
(三)业绩考核(50%)。以近3年的教育教学业绩为依据(业绩由永善县教育局负责提供),给予加分,且不受报考岗位限制。因2016年相关学科考试成绩未能公布,故近3年教学业绩为2013年至2015年的业绩,其余加分为2014年至2016年。
1. 在全县学业水平考试及质量监测中,所任学科获全县前3名的,第一名加6分,第二名加5分,第三名加4分;获同层次前3名的,第一名加3分,第二名加2分,第三名加1分。实行累计加分(同一学科同一班级中考成绩,全县排名和同层次排名均获名次的,加分时就高不就低)。
2. 评为国家、省、市、县级优秀(骨干)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的,分别加10、8、5、2分。
3. 评为国家、省、市、县级学科带头人的,分别加10、8、5、2分。
4. 经逐级评审,获得国家、省、市、县级“名师”、“名教师”、“名班主任”、“名校长”称号的,分别加10、8、6、4分。
5. 参加县教育局组织选送的学科教学竞赛(不含视频竞赛类),获国家一等奖加30分,二等奖加20分,三等奖加15分;获省一等奖加20分,二等奖加10分,三等奖加8分;获市一等奖加6分,二等奖加5分,三等奖加4分;获县一等奖加4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分。实行累计加分(同年度同一学科教学竞赛,分别获得多个层次奖励的,业绩加分就高不就低)。
以上5项得分之和为业绩考核分。
(四)考试、考核得分公示时间:2016年8月24日-8月26日。
七、结果运用
按文化基础知识考试、德能勤廉综合考核和业绩考核三项所占比例得分之和从高到低,分层次、分学科择优选调,报领导组审批后,由人社部门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选调教师考核期为一年,由县教育局、人社局和用人学校组织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调回原单位。
八、纪律要求
本次选调工作在县公开选调领导组的领导下,在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下进行,由县教育局、人社局具体组织实施,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将严肃查处。
201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