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县盐财政局2
016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盐津县财政局拟在全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人员中公开选调工作人员4名,具体选调方案如下:
一、选调岗位、条件和相关要求
(一)岗位设置
见《盐津县财政局事业单位选调表》
(二)选调范围
全县财政全额拨款的在职在编事业人员。
(三)选调条件及对象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依法行政;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具有胜任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1年8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6.参加工作满2周年。
7.会计岗位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四)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能参加选调:
1.近2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或者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程序及相关要求
(一)发布公开选调信息
公开选调信息由盐津网(http://www.ynyj.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26日至2016年9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盐津县财政局办公室(县财政局办公楼5楼),联系人:汪世华,联系电话:6632271,手机号码:18908705508。
3.报名方式:实行现场报名。
4.报名有关事项:
(1)报考人员根据所学专业和岗位条件对岗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岗位一经确定、一律不得更改。
(2)报名者须如实填写《盐津县财政局2016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两份、近期一寸同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5.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按选调岗位的要求及条件对报名者提供的材料逐一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招聘范围及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工作过程,如报名人员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不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即时取消报名人员选调资格。
6、开考比例:开考岗位数与报名人数达1:3以上方可开考,可按报名人数削减选调岗位数。
7.公示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名单。
(三)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名者履职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专业知识。笔试不指定考试教材。
2.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1.本次公开选调的面试参照结构化面试相关要求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根据笔试成绩,按每个选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结束后1个工作日公示面试成绩并公示进入考核政审人员名单。
(五)考核政审
根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选调岗位职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名单。考核主要对参选者“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采取一票否决制,即“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全部通过的为合格;“德、能、勤、绩、廉”等考核内容中只要1项不通过的为不合格。考核工作组同时对选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出现不合格者,可从报考同一职位的其他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排序依次递补进行考核。
(六)体检
由财政局负责组织拟选调人员的体检。体检参照《云南省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出现不合格者,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其他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排序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待定,体检费用由县财政局承担。
(七)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考察结束后,根据总成绩和考察情况进行汇总,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并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对拟选调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选调领导小组将情况汇总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选调手续。
附件:
盐津县财政局事业单位选调计划表
选调 单位 | 选调 岗位 | 选调 人数 | 学历 要求 | 其他招聘条件 |
盐津县财政局会计管理中心 | 专业技术岗位(一) | 3 | 专科及以上 | 选调专业门类: 1.经济学类 2.财政学类 3.金融学类 |
盐津县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 | 管理 岗位(二) | 1 | 专科及以上 | 选调专业门类: 1.中国语言文学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