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栗坡县2016年度县级事业单位
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麻栗坡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流)动管理办法》及《关于转发州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重申稳定乡镇干部队伍落实乡镇工作人员待遇有关事项文件的通知》(麻组发﹝2016﹞13号)的有关规定,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实施麻栗坡县2016年度县级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
全县乡镇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具体选调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
(二)选调条件
1.2011年9月30日前在职在编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安置在乡镇工作的退役士兵其工龄认定时间视同为在乡镇的工作时间)。
2.拥护党的领导、爱岗敬业,思想品行端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备履职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4.近4年年度考核结果合格及以上等次。
5.符合选调岗位具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此次公开选调考试:
1.新录聘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乡镇服务不满5年的(含试用期,计算时间截止9月30日);
2.辞职、辞退、解聘的人员;
3.2011年以来受党纪、行政处分的人员;
4.服务期未满或者服务期满未转入在编的特岗教师;
5.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
6.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机关调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二、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公开选调计划的招考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
对《选调计划》中的专业要求,请报考人员对照《2016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查询。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26日至9月29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麻栗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考试录用与培训教育股(政务楼<原回迁楼>5楼515室)。
3.报名所需材料: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资格证书、一寸半身彩照2张、近5年考核登记表或证明、受处级以上表彰文件或获奖证书。所有证件必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报名资格审查:采用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确定报考者是否符合岗位条件。
(三)岗位裁减
公开选调岗位报名人数与公开选调计划数达到2︰1方能开考,若报名人数未达到选调计划数2︰1的,岗位选调计划将被裁减,不再进行岗位调剂。10月8日将在麻栗坡县政务网公布报名数据及岗位裁减情况。
(四)准考证发放
报考笔试岗位人员于10月14日到麻栗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考试录用与培训教育股(政务楼(原回迁楼)5楼515室)领取准考证。面试岗位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三、考试
(一)考试方式:采取只笔试或只面试的方式进行(详见附件)。
(二)考试内容:
1.笔试内容:农学类、医学类岗位综合知识(占50%),岗位专业基础知识(占50%);其他岗位综合知识(占50%),文秘知识(占50%)。
2.面试内容:采取面试方式的岗位,直接面试相关专业知识或技能。
(三)考试时间和地点:
1.笔试岗位考试时间:10月15日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岗位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
(四)分数线确定:笔试、面试最低分数线确定为60分。考生笔试(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进入下一选调程序,且不享受加分;一个岗位所有考生均未达到60分的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
(五)加分条件:在近5年的年度考核中(2011至2015年),每一年被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加1分(最多加5分)。2015年1月以来受处级以上单位表彰的加1分,受厅级单位表彰的加2分,受省部级单位表彰的加3分,受省部级以上单位表彰的加5分,同一事项受多级表彰奖励的不进行累加,取最高级别的表彰加分。在乡镇工作年限连续满5周年的加1分,5(不含5年)至8周年的加2分,8(不含8年)至10周年的加3分,10周年(不含10年)以上的加4分。加分条件中考核为“优秀”等次和受表彰的可累计加分,基层工作时间取最高值加分(基层工作加分条件仅限现在在非城区单位工作的人员且是最后一次连续在非城区单位工作时间,基层工作时间计算至2016年9月30日)。
(六)综合成绩计算
1.笔试(面试)成绩达最低分数线的:考生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加分分数;
2.笔试(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分数线的:考生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成绩。
(七)成绩公布
笔试岗位综合成绩于10月16日公布,面试岗位成绩于面试结束次日公布,成绩公示期为3天,考生个人可登录麻栗坡县政务网查询分数。在成绩公布期内,如考生对分数有疑问的,可书面向县纪委监察局申请查分。
四、确定考察对象及组织考察
(一)确定考察对象
在每个岗位最低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按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拟考察人选并进行公示。如遇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形,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基层工作年限、受表彰奖励层次优先的顺序确定拟考察人选。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经纪检监察部门调查核实,反映问题属实的,取消考察资格,不顺延考察,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
(二)组织考察
由主管部门根据岗位要求,采取适当方式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并形成书面考察结果报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察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考察结果为不合格的不进入下一选调程序,不进行顺延考察,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
五、公示和调(流)动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在麻栗坡县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程序报送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后办理调(流)动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对违反公开选调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工作人员资格、调离考录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的处理。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报名、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按党纪、政纪规定严肃处理, 2016年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3年内不得参加县级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考试。
(三)咨询电话:麻栗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考试录用与培训教育股:6517090。
附件:
麻栗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