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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嵩明县2017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通知

[日期:2016-11-14] 来源:中国嵩明网

嵩明县会计考办关于2017年度全国

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昆明市会计考办《关于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昆财会考〔2016〕17号)的要求,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定于2017年5月13日-16日举行。现将2017年度初级资格考试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条件

初级考试报名条件按财政部、人社部印发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00]11号)及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考生对报名时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全部科目成绩合格后再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和确认。

二、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日程安排

1、初级资格报名时间定于2016年11月10日—30日,网上交费截止时间定于2016年12月5日。报名网址:“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kzp.mof.gov.cn)”。

2、根据《云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0〕82号)精神,初级职称报名费标准为40元/科。

3、《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间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间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5月13日至16日(共4天,8个批次) 8:30—12:00 初级会计实务(无纸化考试) 经济法基础(无纸化考试)
14:30—18:00 初级会计实务(无纸化考试) 经济法基础(无纸化考试)

四、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4、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五、现场报名地点:嵩明县财政局会计科,联系电话:67921563。

嵩明县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1月9日

我要咨询或发布信息 | 编辑:yangying |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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