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畴县人民法院招聘书记员公告
为促进审判执行工作,西畴县人民法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书记员,协助做好庭审记录、计算机信息录入等相关辅助性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书记员5人(其中:院机关3人,兴街人民法庭2人)。
二、用工方式
此次招聘的人员不纳入法院正式编制,由西畴县人民法院与招聘人员签定劳动合同并管理使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公道正派、品行端正,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治安管理及刑事处罚;
(二)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熟悉计算机操作应用;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8年11月30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1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四)户籍不限,无其他兼职;
(五)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传染性疾病和慢性疾病。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6日至12月20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2. 报名地点:西畴县人民法院政治处(联系人:李桂良;联系电话:7626940)。
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4.报名时应提交的材料: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或学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报名时所提供的证件资料,以及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聘用
报名结束后,由西畴县人民法院审查报名人员资格并进行考察,确定聘用人员。
五、工资待遇及合同期限
经考察合格决定聘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月薪12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书,聘期为2年,月薪1500元。合同期间,按照《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由用人单位缴纳相关保险(注:试用期不予缴纳)。用人单位对聘用人员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聘用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聘,合同期间违反管理规定或不胜任工作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六、相关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 “公开、平等、择优”原则,严肃纪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876)7626940。
此次招聘工作相关公告、通知及信息,将通过文山人社网和西畴县人民政府网面向社会发布。报名人员请及时关注浏览上述网站。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西畴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西畴县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