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环境保护局公开选调州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中心
会计人员笔试和面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文山州环境保护局公开选调州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中心会计人员公告》,文山州环境保护局公开选调州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中心会计人员资格审查工作公示已经结束(公示期内未收到任何异议)。现将笔试、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考人员
(一)参加笔试人员(按报名资格审查公示顺序)
李艳云、高明静、梁丽青、罗星、陈根向
(二)参加面试人员
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前三名进入面试。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一)笔试
时间:2016年12月27日上午8:30至10:30
地点:文山州环境监测站二楼会议室
(二)面试
时间:2016年12月27日下午2:30至5:30
地点:文山州环境监测站二楼会议室
三、考试内容
(一)笔试
总分为100分。内容主要是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笔试结束后现场阅卷、现场公布成绩,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二)面试
总分为100分。主要对考生相关专业基础知识、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职位适应能力、仪表形象、综合业务素质等方面进行考察,面试成绩点综合成绩的60%。
四、相关要求
(一)请参加笔试报考人员带好身份证、准考证、钢笔或碳素笔、橡皮擦以及所需尺子等考试用具准时参加考试。并请参加笔试人员于2016年12月27日上午8:00前到达考场验证入场,笔试开考后15分钟未到者,取消其考试资格;请参加面试人员于2016年12月27日下午2:00前到达考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二)报考人员进入考场时,除了考试用具外,请将手机设为关闭状态,并将手机与其他电子产品、手提包、背包等物品交由考场工作人员统一、集中保管,考试结束后,自行到集中保管处领取。
(三)严守考场纪律,考试开始后,报考人员不得在考场内随意走动、大声喧哗;服从考场管理,不得顶撞、辱骂监考老师、考官和工作人员;不得向工作人员提无理要求。否则,取消其考试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四)请参加笔试的人员于2016年12月26日下午5点30分前到文山州环境保护局六楼局办公室(文山市河西路38号)领取《准考证》。
文山州环境保护局
2016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