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宁县人民医院招聘编外
临床医学类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富宁县人民医院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医院2017年3月21日院班子会议讨论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临床医学类专业技术人员19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
1.专业:临床医学、精神医学、全科医学、社区医学、口腔医学。
2.招聘岗位:急诊医学科2人,骨科专业2人,泌尿外科专业2人,神外专业2人,妇产科专业2人,儿科专业2人,新生儿科专业2人,感染性疾病科1人,口腔颌面外科专业2人,重症医学科 2人。
3.学历及年龄要求:具有医师执业证具备初级职称的要求为专科及其以上学历,年龄为30岁以下;具有主治医师资格证者,学历要求为中专及其以上学历,年龄为40岁以下(执业类别为内科专业的年龄可放宽到45岁以下)。具有副主任及其以上医师资格证者,学历要求为中专及其以上学历,年龄为45岁以下(执业类别为内科专业的年龄可放宽到50岁以下)。无执业医师执业证者,要求为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年龄为30岁以下。
二、相关待遇
(一)医院聘用后,待遇原则上实行同工同酬,为基础工资加绩效工资组成,基础工资参照医院在编同级别大中专生毕业生档案工资标准发放,绩效工资参照医院各科室在编同级别职工标准发放。
(二)医院按国家相关规定缴纳五险。
(三)人才培养。职工聘用后享受在编职工同等进修学习的机会。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需提交的材料
(一)时间:2017年04月12日到2017年10月31日。
(二)地点:云南省富宁县人民医院人力资源办公室。
(三)提交材料:《云南省富宁县人民医院招聘临床医生岗位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执业资格证原件与复印件,2寸彩色照片2张。
(四)联系电话:0876—6399391 手 机:邓秀花18087669800
四、审核
(一)审核时间:2017年04月26日至11月15日。
(二)经县人民医院领导小组审核报名人员资料后,符合条件者医院会以电话的形式通知其本人到医院进行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医院人力资源办公室电话通知为准。
(三)特别声明: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同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其本人自行负责。
五、招聘程序
(一)考试方式。考试不受开考比例限制,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拟聘用人员的确定。各岗位拟聘人员按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试用。单个接受考核的必需满足医院规定的最低分数线。
(三)体检。拟聘人员须在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结果作为是否聘用的依据。不参体检的人员,视为自愿放弃拟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可在招聘期内续招,超过期限不在招聘。
(四)拟聘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办理有关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拟聘人员到医院上岗试用时间为3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者即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试用期间只领取试用期工资,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相关纪律要求
(一)招聘工作由县人民医院人力资源办公室组织实施,医院院办公室做好指导协调工作。
(二)对违反考录纪律、填报虚假信息报名或在面试(考核)中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面试(考核)资格。
富宁县人民医院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