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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自一中2017年招生简章

[日期:2017-06-30] 来源:蒙自一中

蒙自一中2017年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蒙自一中是云南省一级二等高(完)中,2013年9月17日,“文澜高级中学”与“蒙自高级中学”合并,恢复“蒙自一中”校名。现有教学班86个,在校学生5000余人,教职工369人。其中专任教师313人,均为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有硕士学位的教师16人,正高级教师2人,高级教师169人,一级教师104人,高中职教师占教师总数的87.78%,老中青搭配合理。在职特级教师3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全国骨干教师1人,省、州、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共56人。

近年来,蒙自一中在各级党委、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面对入学分数偏低的现实,全体师生齐心协力、奋力拼搏,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2017年高考各项成绩均超额完成上级下达任务指标,教育教学质量实现全面大幅提升。理科最高分689分,喜摘红河州理科状元桂冠,居云南省第39名;文科最高分646分,居红河州前列;600分以上35人,占全州600分总数的11.91%(高一入学时,州内前500名学生我校仅有14名,占3.03%);超过州教育局下达目标任务数11人,完成率145.83%;600分位次上升一位,排名全州第三;一本上线294人,占全州一本上线总人数的11.48%(高一入学时,全州前2200名的学生我校仅有162名,仅占7.60%),超过州教育局下达目标任务数113人,完成率162.43%。

二、招生计划

完成上级下达的招生计划1000人(含民族生50人、“魁星生”100人、珍珠生40人)。见《蒙自一中“魁星班”招生简章》、《蒙自一中“珍珠班”招生简章》。

第一类:州民族高中班50人。根据考生网报志愿,按州教育局、州民宗委分配下达的名额实行定向择优录取。每生每年由州财政补助2500元,用于生活补助、科书费减免、学费减免、住宿费减免等。

第二类:外县市考生150人。按州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根据考生志愿择优录取。

第三类:本市考生800人。按市招生计划,根据考生志愿择优录取。

三、具体事宜

1、志愿报考蒙自一中的考生,登录“云南省招考频道(http://www.ynzs.cn)”,进入“志愿填报”栏选择填报蒙自一中,填报完成后到报名点(初中毕业学校)打印志愿确认表,并签字确认。报名点(初中毕业学校)确认志愿时间分为两段:

(1)7月3日8时起至7月6日18时截止;

(2)7月17日8时起至7月19日18时截止。

2、录取时间:

(1)提前批次(民族生):7月22—23日;

(2)蒙自一中:7月25-26日。

3、收费标准:学费600元/生·学期,住宿费80元/生·学期;其他代收费按云南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联合发文规定收取(见校内收费公示栏)。

4、助学办法: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学校通过各类国家专项助学金、学校扶贫助困基金会和社会捐助等方式给予资助,绝不让任何一位品学兼优的学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蒙自一中郑重承诺:

学校的环境让师生满意!学校的管理让家长满意!学校的服务让学生满意!学校的质量让社会满意!

蒙自一中

2017年6月

蒙自一中“魁星班”招生简章

蒙自一中创建于1911年,是云南省一级高(完)中。有优良的办学传统和深厚的文化底蕴。2013年9月,蒙自高级中学与文澜高级中学合并,恢复蒙自一中校名。

为激励优秀学生,在市委、市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蒙自一中于2017年秋季继续开办“魁星班”,配置蒙自市最优秀的高中教师承担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一、招生计划:100人。

二、招生对象:参加2017年学业水平考试的优秀初中毕业生,被我校录取的前100名学生。

蒙自一中

2017年6月

蒙自一中2017年“珍珠班”招生简章

“珍珠班”是由浙江省新华爱心教育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依据“捡回珍珠计划”项目,在国内各省(区)、地级市重点高中设立的班级,旨在资助“双特生”(家庭特困、成绩特优)有机会完成高中学业。经“基金会”来校考察核准,蒙自市教育局及省、州、市侨联鼎力支持,特在我校开设2017级“珍珠班”。现将有关招生及管理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生范围及名额

经核准,蒙自一中2017级“珍珠班”正式录取学生名额为40名。该班招生面向本市初级中学应届毕业生,凡符合“珍珠班”招生条件者均可报名。

二、选拔标准

(一)家庭特困

1、符合下列标准,经学校或其它单位查核属实者:

(1)父母双亡的孤儿或弃婴,家庭生活难以维持者。

(2)父母一方逝世、另一方无固定职业,家庭生活难以维持者。

(3)父母双全,但均残疾或患重病(或一方残疾或身患重病),是零就业家庭,家庭生活难以维持者。

(4)经政府核定为建档立卡户、低保户之家庭,家庭生活难以维持者。

(5)家庭生活难以维持,同时初中三年的学费及生活费大多靠他人资助者。

(6)父母皆农民,家庭年人均收入远低于当地政府之标准,家庭生活十分贫困者。或父母一方务农、另一方在公私机构或工厂打零工,家庭年人均收入远低于当地政府之标准,家庭生活十分贫困者。

(7)由于其它特殊情况造成家庭特别贫困者。

(8)以上条件相同者,少数民族学生和成绩较好者优先录取。

2、以上特困标准,是按优先次序排列的,依此先后顺序进行选拔。适用以上各项标准时,依当地政府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

(二)成绩优秀

成绩相近,以家庭更贫困者优先。

三、“珍珠班”学生享受的优惠政策及待遇

(一)浙江新华爱心教育基金会提供的资助:

1、“基金会”每年给学生提供2000元餐费,按10个月发放,按月在就餐卡中充值200元,由学生签收。

2、“基金会”提供每人每月50元(每年以10个月计)作为学生的零用钱(杂用补助费),由学生签收。

(二)我校提供的资助:

1、学校免收“珍珠班”学生在校就读期间的学费(六个学期共计4200元/人);

2、学校免收“珍珠班”学生在校就读期间的住宿费(六个学期共计480元/人);

3、学校免费为“珍珠班”学生发放就餐充值卡;

4、学校免费为“珍珠班”学生提供每人每学年50元的班级活动经费(150元/人);

5、学校优先推荐、评定“珍珠生”享受各类国家专项资助政策。

(三)后续发展享受的优惠政策

“珍珠班”应届毕业学生,考取一本、二本,除有机会申请由乙方设立之“捡回珍珠计划大学段奖助学金”外,学校还将对考取清华、北大的学生给予两万元的奖励。

四、招生录取程序

1、招生宣传。我校于2017年6月中下旬下发《蒙自一中2017级“珍珠班”招生简章》、《珍珠生申请表》至本市各初级中学,同时在蒙自一中官网宣传,并设立咨询热线。

2、学生自主申报。7月中旬,中考成绩公布后,凡被“蒙自一中”录取,且符合条件的学生可自主填写《珍珠生申请表》,按时交至蒙自一中凤凰校区政教处。

3、生源摸底调查。我校于8月初派出教师到各乡镇开展申报“珍珠生”对象的入户调查工作,审核、公示后择优录取40人。

4、开学后,无特殊情况未按时来校报到者,取消“珍珠生”资格,顺序递补。

五、报名方式

查到已被“蒙自一中”录取的符合条件的学生,自行到就读初中学校或蒙自一中凤凰校区政教处领取《珍珠生申请表》,经初中班主任推荐,填写意见后,于7月27—31日送达“蒙自一中凤凰校区陈芸老师处。(联系电话:13529464166)

六、“珍珠班”工作领导小组联系方式

校长:段惠莲电话:0873-3941001 13508837035 E-mail:1035946653@qq.com

副校长:赵波电话:0873-3941088 13988043288 E-mail:41816978@qq.com

政教主任:陈芸电话:0873-3941010 13529464166 E-mail:694221116@qq.com

蒙自一中

2017年6月

我要咨询或发布信息 | 编辑:shasha511 |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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