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第三高级中学
2017年面向全省公开选调高中教师公告
为加快高中教育发展步伐,2017年我县成立了砚山县第三高级中学,根据砚山县第三高级中学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中共砚山县委、县人民政府批准,现面向全省县内县外公办学校公开选调高中教师3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的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对象及岗位设置情况
选调对象为全省县内县外公办学校在职在编的相应学科教师。
岗位设置(35人):
学科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物理 | 化学 | 生物 | 政治 |
岗位数 | 5 | 5 | 5 | 2 | 2 | 2 | 2 |
学科 | 历史 | 地理 | 通用技术 | 信息技术 | 体育 | 美术 | 财务 |
岗位数 | 2 | 2 | 2 | 3 | 1 | 1 | 1 |
注:通用技术物理专业可以报考。
三、公开选调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5.具备选调职位所需的相应条件。
6.必须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
(二)具体条件
1.学科教师
(1)要求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所学专业需与报考岗位一致。
(2)外县面向高中在职在编教师选调招聘,要求教龄在5年及以上;县内面向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的初级中学、小学在职在编教师选调招聘,要求教龄满3年及以上(未转入地方编制的特岗教师不能报考)。能胜任高中教学,具有扎实的教育教学理论基础和较强的专业素养,语言表达、交流沟通、实践能力强。
(3)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7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高中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5)普通话水平测试达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6)近3年学年度履职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2.财务人员(面向县内县外)
(1)普通招生计划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工龄满5年及以上的教育系统在职在编人员。
(3)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7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会计资格从业证。
(5)熟悉学校财务管理。
(三)不符合参加公开选调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受党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参加选调的其他情形。
四、公开选调的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26日—7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砚山县第一中学。
3.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办法,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应如实填写《砚山县第三高级中学2017年公开选调高中教师报名登记表》(自行下载)。
4.报名要求:
报名时应提供如下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1份):
(1)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手工填写),须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签署“同意报考”意见,方能办理报名手续;
(2)身份证或户口册;
(3)学历毕业证书(有多个学历的需提供各层次的毕业证,非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还需提交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履职考核登记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限报考财务的人员提供);
(4)近三年教学成绩的证明(须有单位签章);
(5)参加教育工作以来的表彰、奖励证书;
(6)近期半寸免冠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者的选调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于2017年7月28日在砚山县第一中学公示栏进行公示,敬请关注。所有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三)考试
1.考试方式: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考试地点参加考试。研究生学历免笔试,不占进入面试的结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时取该岗位笔试成绩最高分作为其笔试成绩。
2.考试内容:
(1)笔试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通用技术等科目的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应聘教师在规定时间,分学科、类别统一参加砚山县第三高级中学组织的笔试,主要考查对应学科高中阶段教材相关内容(语文作文不作为考查范围),考试时间120分钟,总分100分。
体育科目不参加笔试,进行现场专项技能测试,总分100分。
美术学科不参加笔试,进行素描、色彩技能测试,总分100分。
信息技术学科不参加笔试,进行计算机操作、网络维护技能测试,总分100分。
财务人员不参加笔试,资格复审合格后直接进入面试。
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学科全部进入面试。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低于60分不得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2017年8月1日上午在砚山县第一中学校内公示。
考试时间:2017年7月31日
上午9:00—11:00
考试地点:砚山县第一中学
请考生自带身份证,凭身份证参加考试。
(2)面试
学科教师面试采取讲课方式进行,符合面试条件的教师抽取本学科内容,准备30分钟后参加讲课。讲课时间15分钟,总分100分;财务人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
考试时间:2017年8月2日
上午8:30开始
面试地点:砚山县第一中学
3.综合成绩的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财务岗位取结构化面试成绩)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
考试结束后,按照岗位公布考试综合成绩,根据各岗位的招聘计划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聘用(综合成绩低于60分不予聘用),如综合成绩并列,无法确定人选的,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拟聘人选。
(五)体检与考核
1.体检必须在县(市)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确定进入下一选调程序的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考核工作由县人社局与县教育局采取审阅个人档案、复查资格条件等方式,重点对拟选调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等进行审核。同时要核实拟选调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方面的情况。
3.确定进入下一选调程序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档案到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进行审阅。时间另行通知。
4.体检、考核结果作为是否选调的依据。报考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体检、体检或考核不合格、个人放弃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从报考该岗位综合成绩达到合格成绩分数线(60分及以上)的其他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延递补。
(六)公示
体检和考核通过的人员即为拟选调人员,名单将在砚山政务网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有异议经调查属实不符合选调的,不予选调。
(七)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及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在办理干部人事调动手续时,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干部档案等进一步审核,条件不符的,取消选调资格。
五、其它事项
(一)成立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在选调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无法确定的,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选调工作在县人社局协助下,由砚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选调工作有关人员与报考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实行回避。
(二)严禁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和纪律要求的相关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砚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六、报名咨询电话
砚山县教育局:0876--3121014
七、监督电话
砚山县教育局监审股:0876—3127440
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6—3131051
附件:《砚山县第三高级中学2017年公开选调高中教师报名登记表》
砚山县教育局
2017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