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县第一幼儿园2017年公开考调教师公告
根据《禄丰县教育系统教职工工作调动管理办法》(禄教通〔2015〕38号)、《关于做好2017年城区学校公开考调教师工作的通知》(禄教通〔2017〕65号)精神,按照学校发展需要,经县教育局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公开考调教师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计划
幼儿教师1名。
二、考调条件
(一)考调对象
县内各公办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
(二)报考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具备良好的师德。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有吃苦耐劳精神、团结协作意识和奉献精神。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小学教育专业、初等教育专业;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职称不限;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7年7月31日后出生),在原聘用(或调入)单位工作满3年以上。普通话等级达二级乙等及其以上。
3.近3年履职考核必须在合格及以上等次。
4.对幼儿教育具有较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并具有完成幼儿园保教工作的实际能力,教学实绩突出,具备艺术、体育方面(钢琴、舞蹈、绘画、唱歌、演讲、书法、篮球、排球)等特长。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12日—13日。
2.报名地点:禄丰县第一幼儿园
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4123106
3.符合上述条件的教师由本人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身份证、普通话等级证、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两张、自我推荐材料一份到第一幼儿园报名。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城区和高完中一所学校报考,不得重复报考,否则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二)开考比例
每个岗位报名人数与考调计划的比例达到2:1方能开考。
四、考试
(一)考试时间
2017年8月14日上午8:00。
(二)考试地点
禄丰县第一幼儿园。
(三)考试分为课堂教学考核、专业特长考核、面试,满分100分,所有考试环节均由7位评委当场评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分,每个环节均当场公布成绩。
1.课堂教学考核:考核内容为幼儿园五大领域教学内容,课堂教学时间为:大班30至35分钟,中班25至30分钟,小班20至25分钟。课堂教学考核成绩总分70分(含教学设计10分)。
2.专业特长考核:应考教师根据自己的特长进行10分钟的展示。特长总分20分。
3.面试:题目内容是幼儿教育实际工作中的一些问题,应考教师紧扣问题做简明、扼要的答复。面试总分为10分。
五、考察、体检与聘用
(一)对象确定: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课堂教学考核分+专业特长考核分+面试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先后按考调计划确定考察人选,总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考察聘用。
(二)考察:经德能勤绩考察合格的教师确定为参加体检人选。
(三)体检:体检按事业单位招聘教师标准执行。
(四)公示: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将在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
(五)聘用
1.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县教育局办理相关手续。
2.对在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中发生的缺额人员按考调相应学科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相关纪律要求
(一)严肃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一经查证,取消其报名资格。对违反规定的校内相关工作人员,将给予纪律处分。
(二)评委由学校开考前在2倍评委人数的教师中临时抽签确定,有直系亲属参加本次考调的教师不得参与命题和考核工作。
(三)实行集中封闭命题;面试和讲课(说课)课题必须每个学科命制3套以上,考前当众抽取其中一套(同一学科考同一套题)。
(四)所有评委和应聘人员必须于开考前上交手机等通讯工具,集中封闭管理。
(五)监督举报电话:0878-4121705(县教育局办公室)、0878-4121330(县教育局人事股)。
禄丰县第一幼儿园
2017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