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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永德县2017年选聘部分县直学校(园)教师公告

[日期:2017-08-19] 来源:永德县人民政府

永德县教育局关于公开选聘部分县直学校(园)教师的公告

根据《中共永德县委永德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永发〔2012〕13号)、《中共永德县委办公室永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德县2012年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办发〔2012〕97号)和《中共永德县委办公室永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德县教师调配管理办法的通知》(永办发〔2015〕101号)精神,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永德县教育局决定面向全县教育系统公开选聘13名教师,分别到县一中、县职教中心、县城关完小和县中心幼儿园任教。现就有关选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依法办事原则;

(五)坚持回避原则。

二、选聘岗位

(一)县一中7名:语文教师1名、英语教师1名、数学教师2名、物理教师1名、化学教师2名。

(二)县职教中心3名:语文教师1名、政治教师1名、数学教师1名。

(三)县城关完小1名:语文教师1名。

(四)县中心幼儿园2名:专任教师2名。

三、选聘范围

(一)县一中:选聘范围面向县二中、县职教中心、乡(镇)初级中学和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在职在编教师。

(二)县职教中心:选聘范围面向全县两所完中、乡(镇)初级中学和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在职在编教师。

(三)县城关完小、县中心幼儿园:选聘范围面向全县中小学在职在编教师。

四、选聘条件及岗位要求

(一)基本条件

凡是应聘者,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

2.自觉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3.任教单位(学校)同意参加此次选聘的证明。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二)岗位要求

1.县一中

(1)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

(2)经历: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及以上。

(3)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77年8月18日及以后出生)。

(4)资格:须持有初级中学及其以上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达省级二级乙等及以上。

(5)学校对应的专业技术岗位没有空岗时,一律高评低聘。

2.县职教中心

(1)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

(2)经历: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及以上。

(3)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77年8月18日及以后出生)。

(4)资格:须持有初级中学及其以上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达省级二级乙等及以上。

(5)学校对应的专业技术岗位没有空岗时,一律高评低聘。

3.县城关完小

(1)学历:专科及其以上学历。

(2)经历: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及以上;2015—2016学年承担语文教学任务。

(3)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77年8月18日及以后出生)。

(4)资格:须持有小学及其以上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达省级二级乙等及以上。

(5)学校对应的专业技术岗位没有空岗时,一律高评低聘。

4.县中心幼儿园

(1)学历及专业:专科及其以上学历,幼儿教育、学前教育及美术教育专业。

(2)经历: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及以上。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2年8月18日及以后出生)。

(4)资格:须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达省级二级乙等及以上。

(5)学校对应的专业技术岗位没有空岗时,一律高评低聘。

以上学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受党纪处分未满规定时限或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2)年度考核结果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

(3)所提供的材料不真实,弄虚作假的;

(4)年内违反法律法规受到处分的。

五、开考条件

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以上选聘岗位的比例不得低于2:1,方能开考。

六、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工作在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教育、人社部门牵头,县纪委第三纪工委的监督指导下进行。选聘采取笔试与面试(说课)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整个选聘过程,实行全程录像。

县一中、县职教中心选聘教师岗位采取笔试与面试(说课)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面试(说课)均实行100分制,综合成绩按笔试70%、面试(说课)30%的方法计算。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在60分及以上者才能进入面试(说课)。若所报考岗位60分及以上人数超过1:2比例的,则按1:2比例从高到低择优进入面试(说课);若所报考岗位60分及以上的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则不受比例限制进入面试(说课)。面试内容为说课,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30%。具体分为:专家评分占15%。随机抽取7名专家对考试者的说课进行打分;评分舍去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取小数点后两位)。学生评分占15%。抽50名学生(高中30名、初中20名)对报考相应学科岗位的教师进行说课打分;评分舍去3个最高分和3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最后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进行录用。

县城关完小选聘专任教师岗位采取笔试与面试(说课)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面试(说课)均实行100分制,综合成绩按笔试70%、面试(说课)30%的方法计算。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在60分及以上者才能进入面试(说课)。若所报考岗位60分及以上人数超过1:2比例的,则按1:2比例从高到低择优进入面试(说课);若所报考岗位60分及以上的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则不受比例限制进入面试(说课)。最后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进行录用。

县中心幼儿园选聘教师岗位采取笔试、面试(说课)与技能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面试(说课)及技能测试均实行100分制,综合成绩按笔试40%、面试(说课)20%、技能测试40%的方法计算。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在60分及以上者才能进入面试(说课)及技能测试。若所报考岗位60分及以上人数超过1:2比例的,则按1:2比例从高到低择优进入面试(说课)及技能测试;若所报考岗位60分及以上的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则不受比例限制进入面试(说课)及技能测试。最后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进行录用。

(一)发布公告:2017年8月18日—24日,在永德电视台、永德县政府网站上发布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25日—26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县教育局四楼会议室。

3.联系人:聂老师,联系电话:0883—5214727,手机:13578438792。

4.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提交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证明及报名登记表。

(三)资格审查:2017年8月27日由各选聘学校选聘工作小组严格按选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方可参加考试。地点及时间:县教育局四楼会议室,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30。

(四)组织考核

1.笔试

内容:

①县一中、县职教中心:笔试内容为所报学科的高一新教材内容。

②县城关完小:笔试内容为小学一至六年级语文教材内容。

③县中心幼儿园:笔试内容为《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及中国出版集团现代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和《幼儿卫生学》。

时间:2017年8月28日上午8:30—11:00。

地点:县城关完小。迟到30分钟及以上者取消笔试资格。

2.面试(说课)

内容:①县一中物理教师岗位为初中八年级教材内容,化学教师岗位为初中九年级教材内容,其他岗位为初中七年级教材内容。由应聘者根据岗位要求自选课题。②县职教中心所报考岗位为初中七年级教材内容。由应聘者根据岗位要求自选课题。③县城关完小所报考岗位为一至六年级语文教材内容。由应聘者根据岗位要求自选课题。④县中心幼儿园所报考岗位从浙江教育出版社《幼儿智慧活动课程》大班、中班、小班的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五大领域内容任选其中之一(严禁下载、抄袭,如有发现,面试(说课)成绩以零分计)。

要求:面试(说课)时间控制在10分钟内,要求脱稿、不采用多媒体面试(说课),面试(说课)前向评委提交7份面试(说课)稿。

时间:2017年8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报考县一中和县职教中心岗位的面试地点在县一中新校区,报考县城关完小和县中心幼儿园岗位的地点在县城关完小。

七、组织体检

所选聘的教师待笔试、面试(说课)考核内容结束后,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初定拟聘人员并组织体检。

(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聘资格,并根据报考人员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及聘用

根据学校选聘岗位将拟聘人员的笔试、面试(说课)综合成绩及体检结果在永德县政府网站及现任教单位(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含周六、周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县教育局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文调动。

附件:永德县2017年公开选聘部分县直学校教师报名登记表

永德县教育局

2017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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