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实验学校编外教师招聘方案
丽江市实验学校是一所九年一贯制义务教育学校,由于学校规模扩大,教师编制缺口较大,在招生任务繁重的情况下,难以维持正常教学。为保证学校能正常开学,我校拟在具有教师资格证的丽江市应往届大学毕业生中以招聘的方式进行补充11名教师(编外人员)。特制定如下招聘编外教师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以打造品牌学校为目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德才兼备、择优录用的原则,通过面试和考核,真正把政治素养高、业务能力强、热爱教育事业的优秀人才充实到我校教师队伍中,为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我校教育事业持续稳步发展夯实基础。
二、招聘计划
共招聘11名教师:初中6人(数学1人、生物1人、体育3人、音乐1人);小学5人(美术2人、音乐2人、体育1人)。
三、招聘范围
具有教师资格证的丽江市户籍的应往届大学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讲政治、讲大局、讲团结,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
2.专业对口,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能胜任班主任及其他校务工作。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公告。学校在市教育局网站和市人社局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并在学校公示栏公示。
(二)报名。报名采取个人自愿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须提交《丽江市实验学校编外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并附电子版)。
2.报名时交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获奖证书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半寸彩色照片2张。
3.每个公开招聘岗位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比例不得低于l:3。报名人数达不到此比例的,经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讨论研究后,可以进行差额或等额开考、调整或者取消公开招聘计划。
4.报名时间:2017年8月23日至27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5.报名地点:实验学校办公室,联系电话:0888-5151410
(三)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及招聘学校组成资格审查组,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报名人员要对自己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③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处分,尚未解除的。
六、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用说课的方式进行打分考核。
(二)考察。考察工作由学校组织考察人员对考察对象进行德、能、勤、绩、廉全面考察,并征求纪检部门的意见。
(三)体检。组织录用编外教师按《事业单位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考生总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
(四)讨论决定。根据面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要求,由市实验学校考核领导小组会议集体讨论研究,提出招聘录用人选,按相关程序报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七、公示
按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对招聘录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八、聘用与待遇
1.公示期满,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市人社局审批后,学校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所聘人员实行合同制,一年一签。一年期满后根据学校需要和个人意愿进行续签或终止合同。
3.工资待遇。经聘用后签订合同,根据市财政核准的标准发放。
九、监督
招聘编外教师实施组织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招聘录用全程由市教育纪工委进行监督。
十、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丽江市实验学校2017年编外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和考核小组。
工作要求:
(1)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和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公开招聘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2)公开招聘工作由市教育党工委、市教育纪工委、市教育局人事科全程参与并监督指导。
(3)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方案中未明确的事项,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报市教育局党工委、纪工委相关领导同意后实施。
丽江市实验学校
2017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