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通告
为进一步缓解我县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压力,经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务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4人,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保卫1人(男性),创业贷款业务员3人(男性2人,女性1人)。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细心负责、能吃苦耐劳、服从安排、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治安管理及刑事处罚。
(二)我省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必须具备其中一个条件)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有良好的文字写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
(六)熟悉计算机应用与操作。
三、用工方式
此次招聘的公益性岗位人员不纳入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式编制,采用与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订劳动合同并管理使用,劳动合同有效期不超过三年。
四、工资待遇
(一)合同期工资待遇除按《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补贴外,单位每月按当地最低工资付。
(二)合同期间由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交纳“五险”(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五、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7年9月11日至2017年9月15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
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联系人:孙加兵 0876-3133118
(三)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应提交的材料: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六、考试方式、时间、地点
(一)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以及仪态气质、自我情绪控制能力、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
(二)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