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教育局关于市直学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通告
根据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的2017年下半年增人计划,昭通市教育局决定开展市直学校2017年公开选调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更加注重专业知识、能力素质与岗位要求相适应,实行考试与考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公开选调条件、对象、范围及选调岗位数
(一)选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湛、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有为人民服务思想,服从安排;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且流向合理;
4.符合选调岗位的资格条件,参加本次公开选调的人员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0月26日以后出生),在机关、事业单位服务2年以上的在职在编人员,公开选调岗位要求为副高以上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2年10月26日以后出生);公开选调岗位要求为正高以上职称的年龄可以放宽到50周岁以下(1967年10月26日以后出生)的在职在编人员;
5.近三年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或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在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身份为工勤人员的不得参加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的选调。
(二)选调对象及范围
教师专业技术岗位面向全市在职在编教师选调;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中选调。
(三)选调岗位数
昭通市教育局2017年市直学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8名,具体岗位设置情况详见《昭通市教育局2017年市直学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简章》(附件1)。
三、报名方式、时间及有关事项
(一)报名方式
实行现场报名,到各选调学校报名及资格审查。
(二)报名时间
2017年10月26日至10月27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三)报名地点
昭通市市直各选调学校,具体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详见《昭通市市直学校公开选调单位联系方式》(附件2)。
(四)报名程序
1.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限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证明、专业职称聘用证书、《昭通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报名表》(附件3)一式三份、《昭通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昭通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经历证明》(附件5)、《昭通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6)等,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确认。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每人需交近期免冠彩色小一寸照片5张。
2.资格审核
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具体要求:(1)报考高职高专、中专、中小学岗位教师须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和相应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2)报考幼儿园岗位教师须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其以上学历和相应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3)报考管理岗位需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其以上学历;(4)报考校医、财务专业技术岗位需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报考校医岗位须具有临床执业医师资格证,报考财务岗位须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选调管理岗位对专业的审核参照《云南省2017度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进行审核,如所学专业未在专业指导目录内的,报考人员需将所学专业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提交给报名工作人员,由用人单位结合公开选调岗位职能职责确定该专业是否符合选调岗位的专业需求设置。
四、考试方式及内容
(一)本次公开选调专业技术教师岗位的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采用教案设计的方式进行,其目的是测试参加公开选调教师相关学科岗位课堂教案的设计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总分为100分。面试主要采用讲课的方式进行(讲课时间为45分钟),其目的是测试教师的教学技能,面试总分为100分。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进行加权合成,考生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二)本次公开选调的管理岗位的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工作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考察考生同选调岗位相匹配的文字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总分为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认知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与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仪容仪表,面试总分为100分。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进行加权合成,考生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三)公开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3以上的岗位可以开考,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公开选调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经批准,可以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可以不进行笔试直接进行面试,但面试成绩需达70分以上的人员方可进入下一步的选调程序。市教育局纪委负责对笔试和面试工作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督。
五、笔试
(一)组织方式
昭通市卫生职业学院、昭通市卫生学校、昭通市财贸学校、昭通学院附中、昭通市民族中学、昭通市实验中学、昭通市育苗幼儿园、昭通特殊教育学校的笔试工作由昭通市教育局组织,各学校具体实施。
(二)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7年10月31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市直各学校;
领取准考证的时间:考生请于2017年10月29日上午8:00-12:00,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所报岗位学校领取准考证。
考生必须持准考证、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缺一不可。
六、面试
面试工作由昭通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选调学校具体实施。面试时间为:11月1日至3日,具体面试安排以各选调学校的通知为准。
七、组织考察
本次公开选调采用差额考察的办法进行。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公开选调人数与考察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第1名综合成绩并列时全部并列人员进入考察对象,若第2名综合成绩并列时第1名和并列的第2名全部人员进入考察对象,若公开选调人数与笔试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达不到1:2,则所有笔试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全部进入考察,若考察对象中出现考察不合格人员时,在同一职位中按参加面试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若考察中有人放弃考察,则不再递补人员进入考察。
考察主要对公开选调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和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及与公开选调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与评价,注重考察工作实绩。
八、体检
考察合格拟选调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参照现行的《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若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可从考察合格人员中递补一次。体检费由参加选调人员自行承担。
九、公示
体检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在昭通教育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十、调动和聘用
拟选调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选调的,按人事管理权限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程序办理工作调动和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选调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办理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办理手续,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办理手续。
十一、组织及纪律
(一)公开选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事业单位选调后,不再保留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报名时须本人书面承诺放弃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三)报名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有伪造、涂改证件或公开选调过程中有作弊行为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三年内不允许参加昭通市内的公开选调,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未参加公开选调程序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五)从事公开选调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办事程序,依法办事,公道正派,保守秘密。违反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
昭通市教育局人事科:0870-2233818;
监督电话:0870—2225061
附件1.昭通市教育局2017年市直学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简章
附件2.昭通市市直学校公开选调单位联系方式
附件3.昭通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报名表
附件4.昭通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同意报考证明
附件5.昭通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经历证明
附件6.昭通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报考诚信承诺书
昭通市教育局
2017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