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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丽江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人员公告

[日期:2018-03-16] 来源: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丽江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和优化交通运输系统人才队伍,经有关部门核准,丽江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丽江市地方公路管理处拟面向全国211、985类交通院校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驻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招聘单位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遵循自愿报名、德才兼备、学用一致、“公开、公平、公正”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单位、名额、岗位和具体条件

本次招聘单位为丽江市地方公路管理处,招聘1名(男性)道路与桥梁专业的全国211、985类交通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

1. 报名时间、地点和面向范围:

时间和地点:(1)2018年3月22日至3月23日 9:00-12:00,15:00-17:30在西南交通大学现场报名;

(2)2018年3月19日至3月23日8:00-12:00,14:30-18:00 在丽江市交通运输局报名。经报名审核后具体通知面试地点及方式。

面向范围:全国211、985类交通院校

2.报名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的同时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初审,主管局复审;

3.注意事项:

2018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要求持所在学校开具的学历及学位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4张,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招聘席位进行现场资格初审及复审。也可携带有关材料,自行前往丽江市交通运输局进行报名、初审和资格复审。

非应届毕业生报名时,要求持毕业证、学位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4张,如有工作单位的需要提交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自行前往丽江市交通运输局进行报名、初审和资格复审。

五、招聘方式、步骤及程序

(一)招聘方式

采取岗位能力测试的方式

(二)招聘步骤和程序

1.资格审核:用人单位对报名考生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方能进入岗位能力测试;

2.岗位能力测试:在招聘工作组、驻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的全程参与和监督下由用人单位组织专场岗位能力测试,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进行考评并当场公布结果。

(1)岗位比例条件: 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设最低分数线为60分。

(2)测试方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每场岗位能力测式设5个考官,设1个主考官和4个考官,主考官原则上由用人单位主管局的主要负责人或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其他考官和现场工作人员从用人单位和参与本次招聘的有关专家、业务骨干和工作人员组成。市人社局、市交通运输局和驻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有关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3)测试内容: 测试内容以招聘岗位的专业知识为主,重点测评考生的专业素质和其他综合能力,严格执行有关面试工作纪律。

(4)测试分数和成绩计算办法: 每位考生的测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岗位能力测试总分为100分,按照5个考官取平均分的方式进行计算。按照岗位能力测试成绩高低顺序按等额确定人选进入后续环节,成绩并列的人员通过现场加试一道题进行择优聘用。

(5)测试时间和地点: 测试时间和地点由用人单位根据报名情况和招聘工作安排情况在报名结束后以电话通知的方式通知到每位符合条件的应聘考生。

(6)考生注意事项: 招聘全程保持电话畅通,参加岗位能力测试的考生务必按照用人单位通知测试的时间和地点持身份证原件进入测试候考室验证并抽签确定测试顺序,由工作人员宣读测试纪律、规则。测试开始后15分钟仍未报到的考生作自动弃权处理。

3.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通过岗位能力测试后的考生当场按规范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4.体检和考核

(1)体检具体时间各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2)体检:在市体检中心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行业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天内提出复检申请,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后仍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资格复审和考核:资格复审由用人单位根据时间安排对各拟聘人员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进行初审并报主管局复审再次确认拟聘人员资质条件,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资格。考核由用人单位通过查阅学生档案、听取学校、实习单位意见和岗前业务素质考核等方式对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水平、遵纪守法和现实表现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考核。

六、公示

对岗位能力测试、体检、资格复审和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七、如因资格复审、考察、体检、公示等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岗位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八、聘用

以上程序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办理后续审批手续,办理过程需结合本方案第八项其他事项第(一)条、第( 三)条。

九、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根据丽市人〔2006〕44号和丽市人〔2007〕57号文件要求,在试用期中,用人单位要对新聘用人员进行岗位能力的考试考核。试用期满,考试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二)本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888—5122507

(三)未尽事宜,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文件规定办理。

咨询电话:丽江市交通运输局:0888—5102270、5157271。

联系方式:丽江市交通运输局(丽江市古城区香格里大道高快客运公司三楼)

邮编:674100

附:招聘计划表

丽江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3月16日

丽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人才招聘计划表
主管部门 招聘单位 岗位类别 招聘
人数
学历要求 学位
要求
专业要求 其他条件要求 招聘方式 备注
丽江市交通运输局 丽江市地方公路管理处 专技岗位 1名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道路与桥梁 1.全国211、985类交通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3.需要长期在交通基层一线从事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和养护工作,进行高强度野外作业,限男性。 采取岗位能力测试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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