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人民检察院合同制书记员招考简章
为适应司法体制改革需要,结合大理州人民检察院工作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择优聘用优秀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本次招聘合同制书记员16名,主要从事书记员或其他检察辅助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考生需具备以下条件:
1、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吃苦耐劳,有一定的事业心,热爱书记员工作;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2015年6月以后毕业的学生),不限专业。
3、要求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具备速记、速录技能。
4、身体健康,能够适应本职工作。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人员;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从事人民检察院书记员工作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程序按报名、考试、资格审查、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8年5月7日-5月15日。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登录大理州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http://www.dalijy.cn/),下载填写大理州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报名表,将填好的《报名表》及的报名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发送至邮箱:286631450@qq.com。
2、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计算机测试两个环节。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笔试以主观题为主,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法律基础知识、文稿写作、逻辑思维能力。
计算机测试总分100分。在规定时间内录入、编辑、输出文档。
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计算机测试成绩×50%。
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确定入围拟体检人员,并进行资格审查。若末位成绩相同者,以计算机测试成绩分数高者优先。
3、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网上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审查,考试后再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需提交以下材料:
(1)《大理州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报名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018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
(6)其他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如考生填报个人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用人单位有权随时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方法进行,费用自理。考生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5、考察
由大理州人民检察院根据招聘条件和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其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考生因资格审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职位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本次招聘全程接受纪检和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部门:中共大理州纪委大理州监委驻大理州检察院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872-2316951。
6、聘用及待遇
此次招聘的人员,确定聘用后即由大理州人民检察院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合同制管理,聘用合同期为一年。月工资3500元,单位按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缴纳社会保险 (个人应缴纳部分从其工资中扣除)。此次聘用的人员,下步参加省检察院统一组织的书记员招录考试,笔试通过者,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
五、有关事项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大理州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http://www.dalijy.cn/)网上公布,请考生及时登录查询,并保持电话畅通。
2、咨询电话:大理州人民检察院0872-2316963.
大理州人民检察院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