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甸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辅警招聘公告
经鲁甸县公安局党委研究决定:由鲁甸县公安局委托鲁甸县蓝剑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巡特辅警80名,专项输送到鲁甸县公安局特警大队,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巡特警岗位辅警80名(男性70名、女性10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遵纪守法、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作风正派,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岗位需要,有履职能力。
(二)年龄:辅警18-25周岁,符合优先条件的可放宽到30岁。
(三)辅警男性身高165CM以上,辅警女性身高160CM以上。
(四)学历:辅警高中(含职高)以上。
(五)优先条件:辅警 1.退伍军人;2.共产党员;3.军警院校毕业生;4.全日制中专学历以上;5.有特殊专业技术人才。符合上述条件之一者适当放宽。
四、有下列情形的不得录用
(一)曾受刑事处罚、行政拘留、少年劳教、劳动教养的。
(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三)有纹身、有吸毒史或有传染病者、有不良习惯的。
(四)因其他原因不适宜从事辅警、工勤工作的。
五、公开招聘严格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免)、面试、体能测试、体检、确定招聘对象及公示、办理录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者如实填写《公安局巡特辅警公开招聘报名表》一式两份,并贴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2.报名时除提交报名表一式两份和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8张外,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银行卡号,复印件一份。
4.报名地点:鲁甸县政通路(环保局旁边)鲁甸县蓝剑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5.报名时间从2018年6月20日至2018年6月25日(其他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二)政治审查:鲁甸县公安局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政治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在相关网络媒体上进行公示。
(三)面试:(占总成绩60%)面试采用100分制
面试方式:参照公务员面试条件进行。
(四)体能测试:(占总成绩40%)体能测试100分占总成绩40%。
以招聘单位发布的通知为准。参照公安招聘体能测试进行。
(五)体检:面试、体检合格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公务员录入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从面试人员中进行递补。
(六)公示:对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聘用,试用期1-3个月(由县公安局统一集训),试用合格后办理相应的手续和购买相应社会保险;提供食宿;统一配发服装。
(七)待遇:月薪1308+绩效工资+社会保险
六、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平、公正的,必须回避。
(二)整个招聘工作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督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开招聘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对不符合公开招聘条件,填报虚假信息,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出,即取消录用资格。
(三)县公安局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联系电话:0870-8120655 (办公室)
18287049290(徐辉)
15758088842(夏经理)
13638896848(冯警官)
13887001656(祖警官)
鲁甸县蓝剑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鲁甸县公安局辅警办公室
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