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教育局2018年第二次公开选调县民族中学小学部等学校教师公告
根据《中共大姚县委办公室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姚县县级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大办发〔2013〕36号)要求,经县教育局研究并报大姚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和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决定第二次面向乡镇中小学公开选调县民族中学小学部等学校教师1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专业对口,工作需要的原则;
(四)坚持在编制内和岗位结构比例内选调的原则。
二、选调范围及人数岗位
根据《大姚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大姚县教育局使用事业编制的批复》(大编办复〔2017〕14号)、《大姚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大姚县教育局部分学校编制调整及使用的通知》(大编发〔2018〕10号)要求,结合《大姚县教育局2018年公开选调县民族中学小学部等学校教师公告》公开选调教师情况,大姚县教育局计划第二次在乡镇中小学在职在编教师中公开选调县民族中学小学部等学校教师17名。具体为:
(一)大姚县民族中学小学部教师10名,其中,语文教师2名(面向金碧镇中心学校公开选调)、数学教师4名(其中2名面向金碧镇中心学校公开选调)、音乐教师2名、体育教师2名。
(二)大姚县金龙明德小学数学教师2名。
(三)大姚一中后勤管理人员1名。
(四)大姚县教师进修学校教师4名。具体为:中小学语文学科培训教师1名;中小学数学学科培训教师1名;中小学英语学科培训教师1名;中学物理、化学学科培训教师1名。
详见《大姚县教育局2018年第二次公开选调县民族中学小学部等学校教师职(岗)位表》(附件1)。
三、选调条件
(一)大姚县民族中学小学部
1.符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面向乡镇中小学教师,且在乡镇工作满5年以上(含5年,2013年8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其中,语文教师和数学教师岗位各2名仅面向金碧镇中心学校公开选调;
3.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语文教师需具有二乙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4.近五年内,年度履职考核称职(合格)及以上;
5.身体健康,具有能正常履行选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特别提示:因目前大姚县民族中学中、高级教师岗位已满,中、高级教师报名时本人须先写出书面保证,同意低聘职务及岗位,无理上访、闹访者调回原工作单位且三年内不得参加教育系统内公开选调。
(二)大姚县金龙明德小学
1.符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面向乡镇中小学教师,且在乡镇工作满5年以上(含5年,2013年8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
3.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4.近五年内,年度履职考核称职(合格)及以上;
5.身体健康,具有能正常履行选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特别提示:因目前大姚县金龙明德小学中、高级教师岗位已满,中、高级教师报名时本人须先写出书面保证,同意低聘职务及岗位,无理上访、闹访者调回原工作单位且三年内不得参加教育系统内公开选调。
(三)大姚一中
1.符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面向乡镇中小学教师,且在乡镇工作满5年以上(含5年,2013年8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
3.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4.近五年内,年度履职考核称职(合格)及以上;
5.身体健康,具有能正常履行选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特别提示:因目前大姚一中中、高级教师岗位已满,中、高级教师报名时本人须先写出书面保证,同意低聘职务及岗位,无理上访、闹访者调回原工作单位且三年内不得参加教育系统内公开选调。
(四)大姚县教师进修学校
1.符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面向乡镇中小学教师,且在乡镇工作满5年以上(含5年,2013年8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
3.从事中小学一线教学工作满10年及以上,教育教学能力强;
4.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语文教师需具有二乙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5.近五年内,年度履职考核称职(合格)及以上;
6.身体健康,具有能正常履行选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特别提示:因目前大姚县教师进修学校目前没有高级职称空岗。高级教师报名时本人须先写出书面保证,同意低聘职务及岗位,无理上访、闹访者调回原工作单位且三年内不得参加教育系统内公开选调。
(五)四所学校公开选调的岗位由县教育局统一时间组织考试,每位考生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的;受处分未满处分期限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2.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尚未作出审计结果的;
3.近三年内被问责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在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
6.其他法律、法规、制度、纪律规定不宜参加公开选调的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大姚县金龙明德小学(联系电话:0878-6209178)。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4.报名要求
(1)报名时根据报考岗位需填写《大姚县教育局2018年第二次公开选调县民族中学小学部等学校教师报名表》(附件2),表格上须粘贴近期免冠小1寸彩色照片。《报名表》中“笔试加分情况”由资格审查人员填写,“主管部门主要领导意见”公开报名时签批。
(2)报名时,需交验《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2013年以来履职考核结果证明和获奖证书原件(同时提交以上证件复印件各1份)。
(3)由中心学校出具《乡镇任教工作经历证明》(附件3),证明需具体写明现任教学校(完小或中学)及学科。有多个中心学校工作经历的,写明各中心学校工作时限,现任教中心学校查阅《干部任免审批表》确认加盖公章即可。
(4)由中心学校出具《年度履职考核证明》(附件4),报名时提交资格复审组核查签字确认。
(5)按要求所需提交的各种证件、材料必须在报名当天有效工作时间内提交,过时提交的一律不受理。
(6)开考比例。每个选调职位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方能开考。
(二)征求意见
报名工作结束后将初审应试人员报县纪委派驻县教育纪工委征求意见。
(三)组织考试
1.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2018年8月23日上午8∶30—8月24日下午18∶00。
(2)考试地点:
①报考县民族中学小学部教师岗位和县金龙明德小学教师岗位的考试地点设在县金龙明德小学。
②报考县教师进修学校教师岗位和大姚一中后勤管理岗位的考试地点设在大姚一中。
2.考试内容、方法及要求
(1)考试前,在县纪委派驻县教育纪工委人员监督下从专家评委库中随机抽取各学科考试专家组人员5名,组建学科专家组,负责对应学科的命题及评分。
(2)考试内容:
①小学语文、数学教师岗位考“教案设计”、“说课”二项,综合考核教师应具备的教育教学能力,总分为100分。内容取材于大姚县现行对应学科教材,其中“教案设计”占40分,“说课”占60分。
②音乐教师岗位考“专业基本功”、“个人才艺展示”二项,综合考核教师应具备的专业教学能力,总分为100分。内容取材于大姚县现行对应学科教材,其中“专业基本功”占60分,“个人才艺展示”占40分。
音乐“专业基本功”考试设置“声乐、器乐”二项。
③体育教师岗位考“专业基本功”、“说课”二项,综合考核教师应具备的专业教学能力,总分为100分。内容取材于大姚县现行对应学科教材,其中“专业基本功”占60分,“说课”占40分。
体育“专业基本功”考试设置“体能测试(800米跑,立定跳远、男子铅球5kg或女子铅球4kg)、篮球”二项。
④“教案设计”由考生临时抽签决定考试内容,考试时间120分钟。“说课”由考生临时抽签决定内容及顺序,准备10分钟后在说课室说课,时间为10分钟。
⑤音乐和体育“专业基本功”、音乐“个人才艺展示”考试由各学科专家组集体统一确定各项考试时间和各项分值。
⑥大姚一中后勤管理岗位和县教师进修学校教师岗位考“笔试”和“面试”二项。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政治理论、法律、时事政策、公文写作”等基本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20分钟。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每人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重点测试报考者的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及其适应选调岗位工作的能力。面试时,组建面试考官小组,由5人组成,面试考官考前抽签确定。面试成绩按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分。
(3)报考人员分学科先统一进行“教案设计”、“专业基本功”或“笔试”考试,根据考试成绩(含加分)按每个选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1∶3的比例确定进入“说课”、“个人才艺展示”或“面试”人选。因考生放弃“说课”、“个人才艺展示”或“面试”资格导致该岗位“说课”、“个人才艺展示”或“面试”人数不足1∶3的,从该岗位的报考人员中,按“教案设计”、“专业基本功”或“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缺额数依次递补一次。
(4)考试时需携带身份证和教师资格证核查报考人员身份进入考场。
(5)笔试加分
①年度考核加分。近五年内(2013年以来),年度考核等次为优秀的,每次加1分。
②获奖加分。近五年内(2013年1月1日以来),获得国家级、省级、州级、县级、乡级综合性荣誉(即各级党委、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荣誉,以行政公章为准。)分别加5分、4分、3分、2分、1分。当年获奖只计最高奖项,不重复计分。此项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③乡镇工作年限加分。在乡镇工作每满5年加2分。
(四)成绩计算及公示
1.小学语文、数学教师岗位
总成绩=(教案设计成绩+加分)×40%+说课成绩×60%。
2.小学音乐教师岗位
总成绩=(专业基本功成绩+加分)×60%+个人才艺展示成绩×40%。
3.小学体育教师岗位
总成绩=(专业基本功成绩+加分)×60%+说课成绩×40%。
4.大姚一中后勤管理岗位和县教师进修学校教师岗位
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40%+面试成绩×60%。
5.考生的个人得分按各项的权重计算出综合成绩,由大姚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在考点公示。
(五)组织考察
1.根据总成绩,按每个选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选。
2.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
3.若考察不合格,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六)确定选调人选和公示
根据总成绩和考察情况等额确定拟选调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若报名考试之后应考者本人书面声明放弃选调资格的,其空缺的岗位,从考试总成绩70分及其以上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七)办理调动手续
1.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经大姚县教育局审核,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程序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2.根据《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姚县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人事调配暂行办法〉的通知》(大政通〔2013〕3号)的规定,在办理调动手续前,具有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相应等级的选调人员,因选调单位无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及等级,按规定高职低聘。
五、纪律与监督
整个公开选调工作接受县教育纪工委及纪检监察人员的全程监督。为维护公开选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报考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等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选调资格,且三年内取消考试资格和选调资格。监督举报电话:
大姚县纪委派驻县教育纪工委:0878-6222238;
大姚县教育局:0878-6222725。
六、组织实施
(一)大姚县教育局2018年第二次公开选调县民族中学小学部等学校教师工作由县教育局具体负责。公告中未尽事宜由大姚县教育局2018年第二次公开选调县民族中学小学部等学校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凡参加报名人员即视为已知晓本公告所有内容,报考人员须留下有效联系电话,因所填写联系电话不能取得联系,影响考试及选调工作的,即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及选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各学校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使广大教师充分了解、积极支持,为公开选调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不得无故阻止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参加公开选调。
(四)报名时,报考人员所需要的证件材料,由本人提供。若需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的,由县教育局人事股统一查阅办理。
附件:
1.大姚县教育局2018年公开选调县民族中学小学部等学校教师职(岗)位表
2.大姚县教育局2018年公开选调县民族中学小学部等学校教师报名表
大姚县教育局
2018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