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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

[日期:2018-09-26] 来源: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市场

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管理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计划财务处业务岗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数为1个,招聘岗位:计划财务处业务岗工作人员1人。具体详见附件《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编制外人员岗位及条件》。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9月28日以后出生);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和其他所有条件;

(四)有考试不诚信记录、受到刑事处罚或党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正在接受司法调查或纪律审查未作出结论等情形之一的人员均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方式

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报名和网络报名。报名时需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2份、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片2张。现场报名地点: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楼4楼行政办公室(人事处)人事科(420)室。地址:景洪市宣慰大道93号。报名时间:2018年9月27日下午15:00至18:00,逾期视为无效。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及考生报名材料,现场对应聘考生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确定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

(三)笔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方能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专业文化基础知识和综合素质。本次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四)面试

1.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履职能力。

2.面试时间和地点:届时另行通知,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按时到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和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出现体检不合格情形或个人放弃时,只在初次出现的阶段进行一次递补。

2.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六)公示

学院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在学院微信公众上公示拟聘用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对所反映问题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四、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公告确定的拟聘用人数确定拟聘用人员,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省、州有关文件精神,学院与应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编外聘用合同,设定3个月试用期,合同期限初次为1年,聘用合同期满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续签、变更或终止聘用合同。

五、工资待遇

工资为3500元/月(含个人缴纳五险部分),按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社会保险。

六、纪律要求

(一)考生要对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报名或在考试中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招聘过程中,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执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进行全程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处) 纪检监察科  陈老师

监督电话:0691-2140191

行政办公室(人事处)人事科  岩老师

联系电话:0691-2148190

本方案由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行政办(人事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后续补充。

附件: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编制外人员岗位及条件

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9月26日

附件:

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编制外人员

岗位及条件

岗位 人数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其它要求与说明
业务岗 1 中专及以上学历 会计、财务管理、会计电算化等相关专业 年龄35岁以下,身体健康,男女不限;道德品质好,能吃苦耐劳,具有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能够熟练使用电脑及办公设备,热爱高校财会工作,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社会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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