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交通运输局2018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和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现将保山市交通运输局2018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和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计划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2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人。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30周岁以下(198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二)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三)财会专业、计算机专业;以及与行政管理工作、交通运输工作相关的专业。
(四)已在公益性岗位工作满三年的人员不得报考公益性岗位。
(五)限保山市户口。
四、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四)做事认真,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五)无违纪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
(六)因相关工作岗位需参与夜间值班,男性优先。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18年10月12日在保山人才招聘网(http://www.bsrczp.com/)、保山交通运输局网站(http://www.jtj.baoshan.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截止时间和报名地点: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24日。报名地点:保山市交通运输局组织人事科(隆阳区人民路71号)。报名时考生需提供自荐书、《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本人户口本、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政府购买服务和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附后)。
(三)资格审查和初步确定面试人员:根据报名情况,经招聘领导小组查阅个人信息后择优按一定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四)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考生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达面试地点,无法联系或未按时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五)确定招聘对象:在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招聘对象;经体检合格的作为考察试用期人员;考察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协议每两年一签。公益性岗位协议每年一签,按政策规定聘期不超过3年。
(六)考察试用期:一个月。考察试用期工资待遇1800元/月。
(七)待遇:2600元/月,并负责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即:五险一金)应由单位承担部分。
六、纪律和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资格。
(二)坚持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联系人:李廷勇、何海碧,联系电话:0875-2160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