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甸县总工会关于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的公告
根据上级总工会关于开展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试点工作的要求,按照县总工会《鲁甸县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和《鲁甸县总工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工作方案》的安排,鲁甸县总工会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鲁甸户籍;
2.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3.限文秘专业。
二、招聘岗位
主要从事县总工会办公室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团结同志,工作认真负责,热爱工会工作;
(二)熟悉电脑操作,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语言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
(三)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9年2月18日至2019年2月20日,上午09:00——11:30,下午15:00——17:30;
(二)报名地点:鲁甸县总工会办公室;
(三)报名有关事项
1.实行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需填写《鲁甸县总工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报名表》,提交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2张、身份证、毕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并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准予参加笔试。
2.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报名时一并提供佐证资料。
3.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低于1:3方能开考。
五、测试
测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各保留小数点后2位)。在笔试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条件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成绩末位并列的,一并列入面试。笔试、面试工作由县总工会具体负责,邀请县纪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组全程监督。
(一)笔试
1.时间:2019年2月25日上午9时;
2.地点:鲁甸县总工会三楼会议室;
3.笔试为闭卷考试,实行百分制。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公文写作和工作信息编写;
4.考生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缺任一证件不准予参考;
(二)面试
1.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实行百分制。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等能力,以及个性特征、心理素质等方面的适应性。
(三)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60﹪+加分+面试成绩×40﹪。
(四)加分条件
1.从事基层工会工作1年以上的,加1分,最高加至3分为止;
2.在省、市报刊杂志发表新闻宣传报道稿件1篇以上的,每篇加1分,最高加至3分为止;
3.有驾驶执照、且持证2年以上的,每增加1年加1分,最高加至3分为止。
六、体检及考察
体检由县总工会组织实施。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总工会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其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若出现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者,依次进行递补。
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列入考察对象,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其他法律法规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考察通过的人员在“鲁甸党建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七、聘用
公示结束后,县总工会及时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实行上岗试用期制,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即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八、工资待遇
试用期每月工资2000元。试用期满考察合格后,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每月工资2500元,并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
九、其他事项
受聘用的报考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之日起,7日内无故不到县总工会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受聘用人员必须在其聘用岗位服务1年以上。
十、本公告由鲁甸县总工会负责解释。
考务咨询电话:8121669
附件:鲁甸县总工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报名表(点击下载附件)
鲁甸县总工会
2019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