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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日期:2019-03-22] 来源:大理大学

大理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根据《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以及《大理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理大研发〔2017〕10号)等规定,为做好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管理

1.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校领导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研究生处、纪委办(监审处)、宣传部、学生处、计财处、保卫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第一附属医院以及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人等为成员,全面领导和监督全校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2.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研究生处统一安排部署,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具体负责。

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成立以本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纪检同志参与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领导和监督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各招生学科专业成立以指导教师为主的复试小组,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在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承担复试考核相关工作。

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小组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二、招生计划

2019年国家下达学校的招生计划为613人,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3人。其中,学术型245人,专业学位368人。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大理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分专业招生计划》(附件1)。“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不分配到具体专业,视生源情况另行确定。学校在复试阶段视生源情况可对分专业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三、复试办法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1.学校各学科专业(含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参照教育部划定的B类地区分数线执行;调剂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不低于教育部划定的B类地区分数线。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可结合招生计划和生源实际等,提高各学科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和接受调剂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总分不低于200分。

(二)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可结合生源情况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

(三)复试坚持“科学选拔、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客观评价、公正公平、以人为本”的原则。通过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重点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体现“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的原则。

(四)复试内容和形式

1.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外语水平测试三部分。

2.复试形式:笔试和面试相结合。

(1)专业课笔试:时间2小时,满分100分。

(2)综合面试:包括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素养、人文素养、思辨能力和举止、表达、礼仪等,着重考查考生专业基础是否扎实、应用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实验或临床技能,以及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专业思想、治学态度等,满分100分,面试时间每生不少于20分钟。其中,专业学位各类别(领域)可结合实际增加技能考核内容。

(3)外语水平测试:包括听力、口语和专业外语测试,满分100分。

3.同等学力加试: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必须加试2门本学科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时间3小时/门,满分为100分/门。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各学科专业具体复试内容和形式,见《大理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内容和形式》(附件2)。

5.复试期间将对所有考生进行体检和心理测评。体检测评标准及结果运用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五)复试成绩评定及权重

1.复试成绩评定:专业课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综合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外语水平测试成绩60分及以上,即为复试合格。只要有一项复试成绩低于60分,即为复试不合格。

2.复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50%。

(六)复试成绩复议

考生若对复试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发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复试学院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请进行复查。

(七)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折算为百分制×50%+复试总成绩折算为百分制×50%,保留两位小数。初试总成绩满分500分,复试总成绩满分300分,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50%+(复试总成绩÷3)×50%。

(八)复试费用

1.复试费:按照《云南省物价局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4〕112号文)规定执行,收费标准为硕士研究生考生100元/人,同等学力考生180元/人。

2. 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规定执行,收费标准90元/人。

(九)复试时间及有关事宜

1.复试时间拟安排在3月底,具体时间以复试通知为准,届时将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上公布。对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复试名单、《复试通知书》等通过学校研究生处网站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并查看网站相关信息,学校不再寄发书面复试通知。

3.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或隐瞒事实不报的考生,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复试资格。

四、调剂办法

(一)调剂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及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接受调剂的分数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6.其他调剂要求参照《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二)调剂方式

1.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简称“调剂系统”)进行调剂,具体接受调剂的专业及名额以“调剂系统”中发布为准。

2.“调剂系统”每次开放持续时间不低于12小时,具体开放时间将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上进行公布。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个小时。

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各学科专业的缺额情况,以及本单位制定公布的调剂实施细则,结合“调剂系统”中申请调剂考生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专业背景等进行择优筛选,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并在“调剂系统”中发出通知。

4.请考生密切关注“调剂系统”,及时查看并确认回复相关信息,如未在系统中及时确认接受调剂信息的,视为自动放弃接受调剂资格。

5.调剂考生同时申请并接受不同学科专业调剂的,只能选择确定参加一个学科专业的复试。

五、录取办法

(一)录取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拟录取名单确定。根据招生总规模和分专业招生计划,兼顾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按照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即将复试合格人员按学科专业分类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一志愿和调剂分开排序),并以一志愿优先为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多批次复试的学科专业按同一批次进行排序。报考资格审查不合格、思想政治审核不合格、身心健康不合格、复试不合格、同等学力加试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予拟录取。

(三)拟录取名单公示。拟录取名单将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上进行为期10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和教育部检查审批,同意后正式录取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纪检监督

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复试录取期间,学校将派巡查人员到复试现场进行监督巡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纪检人员全程参与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对违反招生政策和纪律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872-2219909

监督举报受理部门:大理大学纪委办(监察审计处)

七、未尽事宜,以国家、省有关规定为准。

八、联系方式

(一)大理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云南省大理市大理古城弘圣路2号大理大学研究生处

联系电话:0872—2219937

传真:0872—2219937

电子邮箱:dlxyyjsc@126.com

大理大学研究生处网址:http://202.203.16.3/yjsh/

(二)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

学院代码 学院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 民族文化研究院 张老师 0872-2219238
2 经济与管理学院 高老师 0872-2218965
3 马克思主义学院 李老师 0872-2219240
4 基础医学院 秦老师 0872-2257113
5 临床医学院 何老师 0872-2201510
6 公共卫生学院 刘老师 0872-2214833
7 药学与化学学院 张老师 0872-2257420
8 教育科学学院 李老师 0872-2219848
9 文学院 周老师 0872-2219818
10 农学与生物科学学院 高老师 0872-2219030
11 工程学院 周老师 0872-2219795
12 数学与计算机学院 李老师 0872-2219681
13 护理学院 杨老师 0872-2254926

附件1:大理大学2019硕士研究生分专业招生计划.doc

附件2:大理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内容和形式.doc

01民族文化研究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录取实施细则.pdf

02经济与管理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录取实施细则.pdf

03马克思主义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录取实施细则.pdf

04基础医学院2019年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录取实施细则.pdf

05临床医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录取实施细则.pdf

06公共卫生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录取实施细则.pdf

07药学与化学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录取实施细则.pdf

08教育科学学院2019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录取实施细则.pdf

09文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录取实施细则.pdf

10农学与生物科学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录取实施细则.pdf

11工程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录取实施细则.pdf

12数学与计算机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录取实施细则.pdf

13护理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pdf

大理大学研究生处

2019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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