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医科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招生选拔质量,推进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科学选拔,公平公正。
2.加强复试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强化复试在研究生选拔中地位和作用,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质的考察,注重考生一贯表现,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
3.充分发挥和规范复试组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进一步明确复试组的学术权力和责任,提高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和人才选拔质量。
4.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
二、组织实施
1.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校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主要成员由有关职能部门、纪检监察及研究生教育负责人组成。
2.研究生院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安排、部署和协调全校的复试、调剂及录取工作。
3.各二级招生单位成立相应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不同学位类别的复试实施细则并对考生公布,对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过程进行全
面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加强对参与复试的导师和有关人员进行政
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及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4.各二级招生单位按招生专业、学位类别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的人员组成复试小组(不少于五人)。复试小组根据《昆明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开展复试工作。
5.学校和各二级招生单位分别组织专家和纪检监察人员加强对复试工作的指导、巡查和监督。
三、基本要求
1.初试成绩符合《昆明医科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要求,按择优和差额(不低于1:1.2)的原则确定复试名单。
2.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符合《昆
明医科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要求,网上报名时已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已选择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符合《昆明
医科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要求,复试时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审核。
四、复试程序
1.复试前,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要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学历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本科阶段成绩证明材料或获奖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昆明医科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规定者,取消复试资格。
2.考生经学校资格审核合格后,凭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的复试介绍信前往报考专业所隶属的二级招生单位报到,到指定科室(教研室)参加复试。未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同意不得擅自变更复试单位和专业。
3.所有复试考生复试资格审查前须登录我校校园网上缴纳复试费,复
试费100元/人,具体支付方式可参看研究生院网页相关通知。
4.对同等学力考生,学校统一组织2门本科主干课程的加试(笔试)。
考试时间每门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加试通过者方可进入复试。五、复试内容复试是对考生的学业知识、专业能力素质、科研创新潜质等综合素质
的全面考察和综合评价。复试内容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内容包括:1.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
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造性思考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程度,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外语听说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诚信记录;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科研、临床能力考核:对拟录取为学术学位的考生须加强科研思维及能力考核,对拟录取为专业学位的考生须加强临床实践技能考核。
4.面试时间每个考生一般不少于20分钟。同一学科或专业的考生应尽可能同时或相对集中地进行专业课复试。
5.复试时引入教育评价和心理测量,考生的心理测量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安排填写心理测评量表,复试后各复试小组统一回收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6.外语口语、听力测试参照有关实施方案进行。
7.专业课、专业外语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复试,整个过程均应规范化操作。除内科、外科、口腔医学等学科按三级学科命题外,其余各学科、学位类别均按二级学科命题。
8.考生考试总成绩由初试和复试两部分构成,其中初试占60%,复试占
40%(具体构成详见:昆明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登记表)。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考生考试成绩分别打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复试要求
1.各二级招生单位各专业复试时间、地点由各复试小组负责通知每一位考生。
2.复试小组要有专人负责记录,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及时对考生作出客观评价,按有关要求给出具体的复试成绩(百分制)和明确的复试结论并告知考生。
3.复试小组应根据考生报考的学位类别分别认真填写《昆明医科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复试情况登记表》和《昆明医科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情况登记表》,经复试小组全体成员签名确认后将“登记表”和复试的有关附件材料(如专业课复试试题及答卷、外文书面翻译材料等),经二级招生单位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三日报送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4.各二级招生单位管理部门认真审核复试小组送交的考生复试材料并签章(字)确认。同时,填写《昆明医科大学研究生复试情况汇总表》,报送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5.各二级招生单位需按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分配下达的招生计划执行。各学科复试小组确定的拟录取人选总数应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分配下达的招生计划内,未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同意复试小组不得擅自突破招生计划。若需调整招生计划,由各学科复试小组提出申请,经所在二级单位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
七、体检
体检安排在具有资质的医疗单位进行,复试报到后考生按学校规定时间要求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调剂
调剂相关事项详见《昆明医科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实施办法》。
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
考生,按学校公布的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申请(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九、拟录取确定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十、信息公开
学校实行信息公开制度,适时公布复试分数线、复试调剂办法、复试及拟录取结果等。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复试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报告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诉,学校受理后,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查核实并予以答复。
申诉电话:0871-65933616(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871-65922981(学校监查审计处)
昆明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9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