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县消防大队
招聘合同制专职会计人员公告
根据财政部、应急部《关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经费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要求,结合龙陵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专职会计人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年龄40周岁以下,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会计学、金融学、财务(财政)管理专业,熟悉《会计准则》及相关财务法律知识,须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专门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助理会计师、会计师或有政府、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经验的可优先考虑),会使用保会通软件。
二、应聘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热爱消防事业,具有较强的职业奉献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具有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文化程度及专业知。
(三)身体健康,无传染性、慢性疾病,身体检查应符合公务员体检标准。
(四)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正在被立案审查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三、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9年4月9日至4月15日;
(二)报名地点:龙陵县消防大队(热泉路消防大队);
(三)报名需提交材料:个人简历一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以及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A4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证件照3张。
四、工资待遇
试用期3000元/月。试用期满后,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面议具体工资,并按照相关规定购买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五、上岗流程
(一)拟招聘人员按照时间要求到消防大队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经过体检,若身体条件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用人单位将按照该岗位综合成绩排位进行替补。
(二)体检合格人员由保山市消防支队后勤处进行业务知识集中培训,培训地点:保山市消防支队。
(三)培训合格后,由县消防大队与录用人员签订(试用期)用人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符合岗位工作要求的,签订正式合同后上岗,正式合同期限为两年一签。
联系人:张伟
联系电话:18288787778
邮箱:879003993@qq.com
龙陵县消防大队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