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2019年城区小学招生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级各类学校:
为做好2019年城区小学招生工作,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云教办发〔2019〕15号)、《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芒市城区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芒政办发〔2016〕49号)文件精神,特制定《芒市2019年城区小学招生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芒市教育体育局
2019年5月13日
芒市2019年城区小学招生实施细则
为做好2019年芒市城区小学招生工作,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云教办发〔2019〕15号)、《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芒市城区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芒政办发〔2016〕49号)精神和芒市城区小学教育发展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制度
学校实行按批次招录制度,按照“有户有房”、“有户无房”、“无户有房”、“无户无房”顺序,分四个批次招录适龄儿童。各学校按批次顺序招录时,若当前批次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指标时,直接招录;若当前批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指标时,对当前批次进行随机派位招录,自动停止剩余批次招录。未完成招生指标的学校进行第二次报名,第二次报名不分批次招录,报名人数超过剩余招生指标的,进行随机派位招录。城区小学招生满额后,未被城区小学招录的适龄儿童,到城区周边公办小学就读。
(一)随机派位
各城区小学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指标的批次以随机派位的方式进行招录。随机派位现场由学校组织10名家长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成监督组,全程监督随机派位过程。随机派位结束后,学校招生自行停止。
(二)班级定额管理
实行班级定额管理制度,城区小学新招一年级班额数,在小学阶段均不得超过确定的指标数。2019年每班定额上限仍为50人,严格控制招生规模和班额上限,并逐步达到国家标准。
(三)随机编班
新招收的全部一年级学生以随机编班的方式进行均衡编班,编班后不得调整。
(四)公开公示
各城区小学招生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对每批次报名招录人数、剩余指标数、随机派位结果及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对举报不符合招录条件的,经核实,取消该校入学资格,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五)审查认定
在片区学校报名的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提供材料原件并交复印件保存备查。招生期间各学校要认真组织教师对材料进行审核,每个批次报名材料审核分初审和终审,并在审核材料(复印件)上签字备查。
二、招生范围和报名条件
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芒市城区小学主要招收勐焕街道办事处、芒市镇丙门、等相、松树寨、芒满、芒晃村民小组中的适龄儿童入学。在芒市城区小学招生片区居住,并符合城区小学招生报名条件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在有空余学位的城区小学或城区周边小学入学。
(一)招生片区划分
根据芒市城区规划、人口密度和学校布局,划分七个招生片区,即:芒市第一小学片区、芒市民族小学片区、芒市第三小学片区、芒市第三小学南蚌校区(芒市第六小学)片区、芒市第四小学片区、芒市第四小学西校区(芒市第五小学)片区、芒市第四小学东校区(芒市第七小学)片区。
具体招生区域划分以《芒市城区小学招生片区图》为准。(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1.芒市勐焕街道户籍适龄儿童户口应当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在居住地片区学校报名。
2.居住在城区周边的芒市勐焕街道户籍适龄儿童,居住地不在《芒市城区小学招生片区图》内的,到就近片区学校报名。
3.其他外来人口中的适龄儿童,需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属同一户籍,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芒市城区小学招生片区实际居住一年及以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备接送适龄儿童上下学条件的,可在居住地所属片区学校报名。
4.学校片区划定除芒市镇丙门、等相、松树寨、芒满、芒晃村民小组外,不含芒市镇和风平镇其他村民小组。芒市镇丙门、等相村民小组户籍居民到芒市第四小学西校区报名,松树寨、芒满、芒晃村民小组户籍居民到芒市民族小学报名。
三、报名材料
(一)南蚌小区住户
在南蚌小区(公租房)居住的适龄儿童,报名时提供户口本和《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书》。
(二)其他招生片区住户
1.第一批次。提供户口本、居住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城西社区第一至第五居民小组户籍居民提供户口本、居住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社区证明。
2.第二批次。提供户口本、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家庭无居住不动产信息(家庭无居住不动产信息必须是适龄儿童所在户籍中所有成年人的不动产信息)和社区出具的居住地证明。
3.第三批次。提供户口本、居住房产证(不动产权证)。
4.第四批次。提供户口本、社区出具的在芒市城区小学招生片区居住1年及以上的居住证明。
(三)照顾对象
照顾对象除提供户口本和居住证明外,提供需照顾的相应证明材料。
1.因公牺牲的军人及警察子女。提供《中华人民和国因公牺牲证明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证明书》。
2.一级至四级伤残军人及警察子女。提供伤残证明。
3.见义勇为人士子女。政法委出具的见义勇为人士证明。
4.军队现役人员的子女。提供军官证(士官证、士兵证)和团级以上机关政治部出具的身份证明。
5.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提供应急管理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
6.符合《中共芒市委办公室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招商引资工作的实施意见》(芒办发〔2018〕44号)条件的投资者子女。提供市投资促进局出具的投资证明。
7.符合《中共芒市委办公室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芒市引进培养高层次急需人才若干政策规定》(芒办发〔2013〕91号)条件的高层次急需人才子女。提供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发的芒市高层次急需人才资格证书。
8.芒市农村在职教师和城区小学教师子女。提供任教学校出具的工作证明。
9.居住在城区的孤儿。提供派出所出具的相关证明。
10.残疾儿童及身体或精神残疾人的子女。提供残疾证明。
四、其他
(一)在随机派位时,同一家庭中有2人及以上适龄儿童报名的,可自愿由1人作为代表参加随机派位,不占学校招生指标。
(二)有孩子仍在城区小学就读,其他孩子即将入学的家庭,因2018年招生片区调整后属不同学校,可在同一学校报名,按批次招录。
(三)不予按片区招录的情形
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不予按片区招录,到有学位的其他学校就读。
1.错过片区学校规定报名时间的。
2.未能在学校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3.同时在城区两所及以上小学报名占用学位的。
4.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五、招生计划
根据城区小学办学条件,城区七所小学共招收44个教学班,2176人,每班定额上限为50人。其中,芒市第一小学招收6个班,300人。芒市民族小学招收6个班,276人。芒市第三小学招收6个班,300人。芒市第三小学南蚌小区(芒市第六小学)招收6个班,300人。芒市第四小学招收6个班,300人。芒市第四小学西校区(芒市第五小学)招收6个班300人。芒市第四小学东校区(芒市第七小学)招收8个班,400人。
六、招生时间安排
(一)报名审核
6月15日——6月16日共2天,芒市城区各小学同时启动招生报名工作。家长持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到所属片区学校报名登记(附件2),各城区小学做好材料审核、分类、汇总工作。报名结束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6月17日——6月23日,接受社会监督。
(二)分批招录
6月24日,城区各小学按批次招录适龄儿童入学,公布招录学生名单。同时公布剩余学位和未招录批次报名人数。
(三)随机派位
6月25日,报名人数多于招生指标的学校进行随机派位,派位结束后公示招录结果。
(四)二次报名
6月29日,未完成招生指标的学校进行第二次报名,二次报名仅限第一次报名未被招录的适龄儿童。第二次报名不分批次,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剩余招生指标的,直接招录;报名人数超过剩余招生指标的,进行随机派位招录。第二次报名招录随机派位时间为6月30日。
(五)随机编班
8月25日,城区小学进行随机均衡编班,编班后严禁调整。
因电脑异常、断电、地震、火灾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随机派位工作中断,则择时重新进行随机派位。
七、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招生工作顺利实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城区小学招生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市教育局成立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城区各小学要及时成立相应工作组,明确责任人,要按照方案和细则,精心组织、强化管理、规范操作,公开相关政策措施和招生结果,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回应社会关切。
(二)公平公正,阳光操作。城区各小学要认真审核报名材料,确保准确无误,不重不漏。因信息不准确、重报漏报等原因影响招生工作的,追究校长和相关责任人责任。在随机派位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程和操作程序进行操作,确保随机派位和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三)严肃纪律,规范操作。要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加大监督力度,确保入学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对违反定额管理规定、不按随机派位确定的校区入学、变相择校等违反免试入学规定的行为,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四)强化培训,广泛宣传。各学校要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芒市城区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和本实施细则,准确掌握招生政策,要采取召开片区幼儿园家长会和政策解读讲座等形式广泛宣传小学招生政策,争取社会、家长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