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甸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公开招聘城管协勤队员的公告
一、招聘原则
按照“严格控制数量、择优录用、加强管理、保障权益”的原则,通过现场报名、初审、政审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工作岗位性质
(一)工作岗位:文屏中队、桃源中队、茨院中队城市管理协勤队员。
(二)性质:编外合同工。
(三)待遇:协勤队员基本工资1500元/月,绩效工资600元/月。
三、招聘人数
招聘人数总计70人,其中文屏中队30人(男女比例4:1)、桃源中队20人(男女比例4:1)、茨院中队20人(男女比例4:1)。
四、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安排、听从指挥,作风正派、文明礼貌,能履行职责并胜任本职工作。
(二)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01年1月1日以前出生及198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符合优先条件的可放宽到35周岁。具有鲁甸县户籍,原则上各中队招聘人员优先考虑户口在本乡镇人员。
(三)具有高中(含职高)及其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学历可以降至初中。
(四)身体健康,形象气质佳,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含1.65米),女性身高1.58米以上(含1.58米)。
(五)政治素质合格。
(六)优先条件:退伍军人;中共党员;军警院校毕业生;全日制大专学历以上。符合上述条件之一者适当放宽。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协勤队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劳动教养、党纪处分的;
3.曾被学校开除、曾被开除公职的;
4.有吸毒史、参与过邪教组织、参与过非法上访的;
5.其他不宜招聘为协勤队员的。
五、招聘程序和步骤
(一)报名时间、地点要求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27日至5月30日正常上班期间(早上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
(1)应聘文屏中队的到文屏镇人民政府党政办(鲁甸县一中旁)。联系人:余才皓;联系电话:8122590。
(2)应聘桃源中队的到桃源乡人民政府党政办(桃源乡集镇)。联系人:马关虎;联系电话:8452158。
(3)应聘茨院中队的到茨院乡人民政府党政办(茨院乡集镇)。联系人:王 俊;联系电话:8444188。
3.报名要求:
(1)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证或士官转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1寸红底免冠彩色照片1张。
(2)初审合格后由报名者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由鲁甸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及教体局负责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体检由鲁甸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及鲁甸县卫健局负责组织(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政审。由鲁甸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鲁甸县公安局、鲁甸县信访局负责。
(五)确定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由鲁甸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及人武部组织军训及学习法律法规一个星期合格后安排入职。
(六)签订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工资1500.00元。试用期满后,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聘用者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用工期一年,一年合同期满后,经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与所聘用人员双方协商一致,再续签两年制合同。
六、其它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报名所需材料并保证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联系电话并保持畅通,因无法与应聘者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自行承担。
(三)未尽事宜由鲁甸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