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保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博士研究生面谈公告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引进人才办法(试行)〉的通知》(保办发〔2019〕4号)和《2019年云南省保山市引进博士研究生公告》等规定,经资格审查,现将面谈及后续事宜公告如下:
一、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虞诗强、郝俊杰、杨继榕、徐聪丽、张光海、蒋志、段旭龙、张建宏、朱友利、楚原梦冉、王志勇、王利祥、杨海捷、胡晓龙
二、面谈原则
面谈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三、面谈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9年6月3日
地点: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正阳北路258号市委机关)
四、面谈实施
(一)报到。所有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请于2019年 6月2日下午14:30——15:30到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正阳北路258号市委707室)报到。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未毕业人员:身份证、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或者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有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已毕业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等有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报到后,将对初审通过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二)监督。在市纪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组的监督下进行面谈,面谈成绩实行量化打分,按100分计算,75分及以上为合格。每位应聘人员的面谈时间控制在30分钟以内,面谈结束当场宣布成绩。
五、后续工作
(一)面谈成绩75分及以上的未毕业人员,由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与被签约对象现场签订引进人才协议书;被签约对象毕业后,应主动与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联系,资格复审等后续环节的工作另行安排。签约人员交近期彩色免冠同版大一寸照片4张。
(二)面谈成绩75分及以上的已毕业人员,按以下程序进行:
1.体检。6月4日上午,由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对象在县级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除卫生部核准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职业外,不得要求进行乙肝项目检测。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检,并到指定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考察。6月10——14日,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对拟引进人才进行考察。在职在编机关、事业人员经原单位同意可申请调动到我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已经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需提供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
3.公示。6月18日——26日,由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保山市人社局网站(http://www.baoshan.gov.cn/bmym/bssrsj.htm)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
4.聘用。经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
六、纪律要求
(一)面谈人员应当遵守职业操守,对工作纪律和保密相关规定等做出承诺。
(二)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工作纪律,并按国家和我省法规进行回避。
(三)对违反面谈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面谈资格、取消聘用资格处理,列入事业单位引进人才诚信黑名单。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委组织部 郑老师:0875-2166131
市人社局 李老师:0875-2162447
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