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招聘7名辅助人员的公告
(2019年3号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工作,提高市场监管水平和效能,经研究,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场监督管理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测试,综合测评,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市场监督管理辅助人员7人,主要安排到我局下设二级单位工作。
三、招聘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年龄40周岁以下(1979年6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3.持有保山市籍户口或保山市居住证。
(二)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2.热爱市场监管事业,政治思想素质高,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3.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
4.普通话标准,表达能力强,处置情况灵活,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5.做事认真,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生理缺陷、无传染性疾病。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政治立场不坚定的;
2.被开除公职的或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3.品行不端,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的人员;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有精神病史或吸毒史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19年6月14日期间的工作日内(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1号楼1205室组织人事股(隆阳区太保南路76号)。
4.报名需提交的材料。市场监督管理辅助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也可现场填写),有效身份证、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
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的身份、年龄、学历等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准予进行后续程序。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测试
为确保公平公正,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进行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待资格审查通过后另行通知。报名人员需按照规定时间到达测试地点,无法联系或未按时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费用自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情况,按测试成绩递补一名。
(五)考察政审
1.考察原则:全面、客观、公正。
2.考察程序及要求:考察工作由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察政审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等情况。未就业的应往届毕业生主要由当地乡镇(街道)和派出所出具现实表现。
3.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其他不能聘用的情况的,取消应聘人员的拟聘用资格。
(六)聘用
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政审情况综合考虑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
五、基本待遇
(一)市场监督管理辅助人员劳动合同每年一签。
(二)工资待遇2500元/月(含1700元/月的基本工资+200元/月的绩效考核+社会保险费用)。
六、纪律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二)坚持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联系人:杨老师、李老师,电话:0875—2217116。
特此公告
保山市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