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农业农村局2019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经隆阳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服从管理,听从指挥,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身心健康,品行端正,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三)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且登记连续失业一年以上;
(四)持有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1年以上,具有1年以上实际安全驾驶经验,且未发生较大交通事故的;
(五)年龄40周岁以下(1979年9月1日以后出生),建档立卡贫困户及退伍军人优先考虑;
(六)已在公益性岗位工作满三年的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三、报名方式
报名须本人到场,提供如下材料: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户口所在村(社区)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其中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或专业证,建档立卡户还需提供贫困户证明。
报名时间:2019年8月30日至2019年9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隆阳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人事股(隆阳区太保北路35号)
联系人:熊燕,联系电话:13508750300
四、资格审查
由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人事股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考生
不得伪造证件、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招聘资格。
五、组织面试
面试由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人事股组织,根据报名情况、资格审核情况,结合岗位需要,综合分析学历、经历等情况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及聘用
通过面试的人员须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用工形式
录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签订《劳动合同书》,期限为1年,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可再续签合同,合同最长不超过3年。
八、工资待遇
试用期间,待遇20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并签订聘用合同后,3000元/月(含社会保险)。
九、本公告由隆阳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2019年8月29日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岁) | 照片 | ||||||||||
民族 | 籍贯 | 政治面貌 | |||||||||||
学历 | 全日制学历毕业院校及专业 | ||||||||||||
在职学历毕业院校及专业 | |||||||||||||
联系电话 | 爱好及特长 | ||||||||||||
健康状况 | 婚姻状况 | 职称 | |||||||||||
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 | 称谓 | 姓名 | 年龄 | 政治面貌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本人奖惩情况 | |||||||||||||
学习工作简历 |
注:1、此表一式一份由本人用碳素笔填写;学习简历从高中(中专)开始填写;2、附本人近期1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