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玉溪监狱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云南省监狱管理局批准,云南省玉溪监狱决定委托云南玉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1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说明
招聘人员采取劳务派遣形式,由云南玉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依法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关系,派遣到云南省玉溪监狱协助人民警察开展监狱辅助管理工作。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二、招聘岗位
(一)医疗卫生管理(护理类)3人。
(二)监门管理9人。
(三)监控值守9人。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安排;
(三)限男性,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01年7月31日以前出生,198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医疗卫生管理岗位(护理类)不限年龄;
(四)身高165cm以上,身体健康,无色盲、无口吃、无纹身;
(五)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放宽至高中学历,学历及专业证书需在2019年7月31日(应届毕业生须签订承诺书,如届时未取得毕业证书,视为不符合聘用条件,取消聘用资格)前取得;
(六)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七)自愿从事监狱警务辅助工作,责任心强,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
(八)医疗卫生管理岗位(护理类),要求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九)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伍军人或人民警察院校毕业生。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一)受过刑事处分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二)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三)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四)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有较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六)具有严重身体精神疾病,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七)本人家庭成员、或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八)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九)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与邮箱投递简历的方式(邮箱报名请下载附件1《云南玉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员工招聘登记表》填写报名信息)。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30日至2019年9月5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联系电话:0877-2610565 13508773606;
2.报名地点:玉溪市红塔区龙马路下段安居小区对面,云南玉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玉溪市建筑园艺公司5楼);
3.报名邮箱:2364913962@qq.com;
4.报名材料: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册、毕业证书(学历证书)、近期免冠一寸白底彩照2张(背面写上报考人姓名及联系电话),以及优先招聘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5.现场缴费:根据云价收费[2011]15号及云财非税[2016]1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每人收取考务费40元,因本人原因放弃笔试及后续程序的,费用不予退还。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得参加后续招聘环节。审查通过的人员,由云南玉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电话和短信方式通知到参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总分100分,占综合成绩40%权重。内容包括基本法律知识、计算机基本应用、时事政治等。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为达标制,采取一票否决制。达到规定项目标准即为合格。体能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纵跳摸高,体能测试不合格的,不得参与后续环节。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资格复审
按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岗位具体要求进行复审,审查通过的人员,由云南玉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电话和短信方式通知到参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六)面试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60%权重,设置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参与后续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
考生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八)考察
录用考察的重点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九)公示与聘用
1.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由云南玉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将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
2.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与云南玉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按照相关规定,已签署用工合同且仍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聘用单位考察结束后、办理聘用手续前将解除合同协议原件提交聘用单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因未如实填写报考信息、伪造报考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报考失误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六、工资待遇及工作时间
(一)工资待遇
经面试、体检合格录用者,医疗卫生管理(护理类):5000元/人/月(含基本工资+绩效考核+五项社会保险单位、个人部分);监门管理、监控值守4500元/人/月(含基本工资+绩效考核+五项社会保险单位、个人部分)。
(二)其他福利
1.工作期间工作服按上级要求发放,服装费用按上级的相关规定执行。
2.食堂就餐标准参照在岗警察职工标准执行。
(三)工作时间
按用工单位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监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聘工作,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正。
咨询电话:
0877-2610565(云南玉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0877-6133851(云南省玉溪监狱人事警务科)
监督电话:
0877-6133786(云南省玉溪监狱监纪委监察室)
云南省玉溪监狱
云南玉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8月30日